关于暂停我市建筑行业信用考核及相关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6 15:5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6-00108
- 生成日期
- 2026-07-06
- 公开日期
- 2026-07-06
- 文件编号
- 锡建建市〔2026〕11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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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暂停我市建筑行业信用考核及相关应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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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8号文)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经研究,现就暂停我市建筑行业信用考核及信用考核结果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暂停开展我市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考核工作。
二、为保障全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的平稳过渡,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6年8月31日(含)前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有关行业信用考核结果应用按照原规定执行;2026年8月31日(不含)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不再将行业信用考核结果应用于招投标活动中。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