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优质工程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7 11:0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通知》(苏建质安〔2026〕40号)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落实通知要求,做好无锡市2026年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通知》(苏建质安〔2026〕40号)各项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工程、安装专业工程、钢结构专业工程、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
二、申报推荐工作流程
(一)意向申报项目的施工单位(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项目属地住建部门核实确认后,在“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技术示范工作模块)”进行申报。每个项目报送前须在参评项目所在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7日,其中参评国优项目需按相关评审要求提前完成。
(二)申报截止后,无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受理的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清单进行汇总和信息公开。无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遴选评审专家组成评选机构,评选机构组织开展集中评审会议,对所有申报项目开展申报资料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形成择优推荐名单,报送至省优质工程奖评比表彰工作组办公室。
三、相关事项
(一)江苏省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参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如实、规范申报相关材料。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以及纪检部门监督。
(三)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优质工程扬子杯。
(四)前期已获得鲁班奖申报江苏省工程质量“最高等级评价”、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江苏省工程质量“最高等级评价”的工程项目,直接进入获奖项目名单。
联系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工程、安装专业工程、钢结构专业工程:0510-81822741,81822743;轨道交通工程: 0510-85818960;市政工程:0510-81822736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通知》(苏建质安〔2026〕40号)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