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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中峰城建(江苏)有限公司等单位招标投标不良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6 11: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5-00210
生成日期
2025-12-26
公开日期
2025-12-26
文件编号
锡建建市〔2025〕17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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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公示中峰城建(江苏)有限公司等单位招标投标不良行为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我局在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招投标不良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峰城建(江苏)有限公司在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01标、02标(标段编号:WXS202112003-X61X62)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情形。

二、江苏瑾瑜建设有限公司在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01标(标段编号:WXS202112003-X61)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情形。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第(十五)条第2.(1)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中峰城建(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瑾瑜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招投标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2个月(公示期:20251226日至2026225日)。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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