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4月安管人员无纸化考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09:2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一、无锡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管人员)无纸化考试2025年4月场次将于近日在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0平台”)发布,考试时间为4月14日至17日、4月21日至24日、4月28日。
二、根据考试计划安排,本期考位原则上供2025年3月15日前在1.0平台报名并通过审核的人员选择,考生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合适场次参考。未审核报名人员将于下期考场发布前进行集中审核。
三、应考人员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排队顺序入场。入场时应按要求接受安检,有序采集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取像拍照,不得将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带至座位。考试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秩序,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接受考务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安静,不得吸烟、进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异常情况和问题时可举手示意。存在违纪行为的,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无纸化考核应考人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有关企业要落实安管人员考试主体责任,采取自主培训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考前培训,督促应考人员主动、认真做好考前准备;要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应考人员准时参加考试;不得协助非本企业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报名考试。
五、应考人员考试不合格的,原则上3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考试;无故缺考的,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考试。确有特殊情况的,在当月考场有余座的情况下,由所在企业出具重考说明和再次培训佐证材料(包括培训方案、签到记录、培训照片、测验记录等),经审核通过后可申请重考。重考不合格的,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申请考试。
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暂缓或停止考试,我局将另行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