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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初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 09:2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3-00277
发文日期
2023-12-14
公开日期
2023-12-14
文件编号
锡建质安〔2023〕3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建设,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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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初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管服务中心,无锡建筑行业协会,无锡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无锡市安装行业协会,无锡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189号)相关要求,即日起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初审推荐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推荐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1月5日及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智能建造、城市更新五个专项。其中:装配式建筑工程和智能建造专项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专项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更新专项包括既有建筑改造提升和片区综合更新两种类型。 

  按规定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含相关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备案机关的确认时间为准。申报项目工程规模标准(项目要求)见附件 1。保密工程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根据省委、省政府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要求,本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通过“江苏省优质工程、省级工法及新技术应用示范管理系统”(网址:http://58.213.147.241:7080/w/com/home)进行。2024年1月5日之前,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在线填报工程项目申报表,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并上传至系统。其中,智能建造、城市更新专项今年暂不通过系统申报。

  (二)2024年1月5日前,各申报企业根据“扬子杯”的申报要求,按申报类别将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反映项目主要特征的文字和图片(文字包括项目概况、亮点、成效等,图片不少于10张)发送到各专业对应的邮箱号(见附件3)。

  (三)2024年1月12日之前,各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递交到市民中心(观山路199号)12号楼政务大厅G区住建局窗口,申报资料需按“扬子杯”申报要求,一式两份,按目录排序整理胶装,档案袋密封,封皮贴好。申报资料除行政主管部门最终的意见栏暂时不需要签字盖章外,其它申报资料及相关内容都应完善,申报单位应当做好5分钟左右的视频,介绍项目有关情况。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成立初审推荐工作委员会,按照《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苏建规字〔2015〕2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省厅通知的申报要求,对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要求后,视情况对项目现场进行复查,按照申报数择优推荐申报项目,签署意见后报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注意事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受理项目申请后,在市局官网及时公开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清单和反映项目主要特征的文字和图片,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次推荐项目优先推荐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产业现代化、有重要技术创新、积极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项目。对已获得扬子杯、本次推荐扬子杯的建设工程项目和专项项目,不再推荐其所属专业工程项目。

  (三)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项目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对申报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类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设计应获得省、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省级协会优秀勘察设计奖。装配式建筑工程应获得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及以上奖项,或列入市级及以上绿色建造创新项目、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本次推荐项目应优先推荐获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及以上奖励的工程项目。

  (四)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各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5日。各申报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逾期不予补报。所有推荐申报项目和备选项目资料一次性申报完成。各专业申报工作联系人详见附件3。

  (五)参与初审推荐工作的各部门应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和质量第一、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做好“扬子杯”初审推荐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企业自愿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扬子杯”初审推荐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510-81823557。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189号)

  2-1. 2023 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项目汇总表(通用) 

  2-2. 2023 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项目汇总表(仅适用于工程总承包) 

  2-3. 2023 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项目汇总表(仅适用于全过程工程咨询) 

  2-4. 2023 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项目汇总表(仅适用于智能建造) 

  2-5. 2023 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项目汇总表(仅适用于城市更新)

  3.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无锡地区申报联系人及邮箱

  附件1:苏建质安〔2023〕18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3.doc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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