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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08:2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2-00091
发文日期
2022-05-18
公开日期
2022-05-18
文件编号
锡建质安〔2022〕1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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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8日

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报告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提升全市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无锡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在全市重点建筑施工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落实风险辨识、隐患整治、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工作制度,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摸清全市重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风险分布状况,建立健全施工项目超危大工程风险档案,形成安全生产风险基础信息数据库。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运用风险数据指导督促各相关施工企业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从管理体系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实施范围及工作分工

  在我市承接3个及以上建筑工程和申请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鼓励其它建筑施工企业参照本方案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

  (一)企业申报

  施工企业要对照《无锡市建筑施工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在“无锡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中进行申报。

  一是企业管理层面,是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是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是否强化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是建筑工程项目层面,是否全面掌握本单位承包建筑工程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分布、专家论证、施工进度、安全防护措施及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等,施工现场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主管部门审核及监督检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实施方案,进行督导考核;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的系统审核、监督检查;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市外进锡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的系统审核、监督检查。其中,施工企业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情况的系统审核、监督检查,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列入实施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将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作为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举措,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人员,认真梳理、全面辨识本单位在企业管理层面和建筑工程项目层面的安全风险,根据管控建议,针对性的制定管控措施并予以严格落实,切实提升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水平,切实提升企业安全治理能力。

  (二)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各自分工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采用“企业+项目现场”的检查方式,重点检查企业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与项目现场实际一致。企业所承接项目不在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对项目的检查可联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开展。相关检查情况作为工作记录录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体化管理系统”。

  (三)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在对所辖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结合“无锡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及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本方案实施范围的施工企业办理“无锡市建筑业企业管理信用手册”时,办理部门应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未按照要求落实的,督促其及时整改。

  四、工作安排

  (一)培训宣贯(2022 年 5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宣贯实施方案,开展专题培训。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对风险报告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发动、广泛动员, 通过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作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短片等多种措施,加大对风险报告工作的宣传和发动。

  (二)重点推进(2022 年 6月—2022 年 10 月底)。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指导督促各施工企业对照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各施工企业通过“无锡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进行填报,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各主管部门进行线上审核,填报不规范、不准确的退回重新填报。确保在 2022 年 8月底之前,实现全市重点施工企业首次风险报告全覆盖。

  (三)全面总结(2022 年 11 月—2022 年 12 月底)。在全面完成首次风险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对施工企业风险报告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查缺补漏,进一步提升填报质量。同时建立健全行业领域企业主动辨识管控、政府精准监管的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要将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作为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动企业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举措。通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监管方式优化和监管效能提升。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市住建局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推进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也要健全工作机制,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根据工作安排,协同推进属地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0号规定,牵头部门和单位推行网上安全风险信息采集,不替代企业单位承担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主体责任,不作为追究安全生产执法责任的依据。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结合日常监管,通过召开现场会、题培训、视频教学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各企业完善以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报告纳入日常企业管理工作,同时,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查考核,提升工作效能。各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及时分析风险报告工作实施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可采取联合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督查检查,在完成重点企业全覆盖填报的基础上提升填报质量。市住建局将采取督导检查、通报等方式,实时跟踪工作推进情况,并将风险报告工作完成情纳入安全生产专项考核。

         附件无锡市建筑施工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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