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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无锡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29 13:3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0-00394
发文日期
2020-10-29
公开日期
2020-10-29
文件编号
锡建质安〔2020〕4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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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2020年无锡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管,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确保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38号),我局组织行业专家,于2020年8月26日至8月28日,对11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对象为我市市区范围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随机抽取行业内专家,随机确定检查对象。检查组依据《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等法规文件以及相关行业规范、技术标准,重点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人员与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实验室配置、原材料质量特别是骨料中氯离子含量管控、质量证明文件合规性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贯彻落实建设工程相关政策法规精神,将混凝土质量控制作为企业工作重点,不断升级改造企业生产基础设施,购置先进检测仪器设备,严格把控原材料进场验收、配合比、生产过程控制等关键环节,加大出厂混凝土的水胶比、胶凝材料、外加剂用量监控及调整,确保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原材料质量控制方面:少数企业仪器设备计量检定后未更换检定标签;部分企业混凝土抗渗仪工作不正常;个别企业骨料留样工作未正常开展;个别企业胶凝材料进场复验频率偏低。

  2、生产及出厂质量控制方面:个别企业搅拌楼生产数据实时采集设备工作不正常;部分企业对项目现场的实体质量跟踪回访记录偏少;少数企业出厂强度评定统计数据存在误差、修约不准确等错误;个别企业近期少量混凝土试件未制作。

  3、企业人员配置方面:个别企业试验室主任离岗。

  各受检企业存在的问题详见附件。

  三、处理意见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存在较多问题的无锡市冯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混凝土行业年度考评依据。

  检查组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各企业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立即自查自纠,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并于15日内将整改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根据企业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复查。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进一步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持续增强其有效性。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认真到岗履职,企业技术人员和试验室人员的配备应符合规定,并满足正常开展质量控制工作的要求。要及时淘汰落后仪器设备,升级检测功能室配置,提升检测能力,确保混凝土质量。

  (二)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和配合比管理,原材料来源应稳定可靠。应进一步优化配合比管理,严禁使用劣质原材料用于混凝土生产。严禁违规使用海砂,用砂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有效利用信息化监管平台,齐抓共管,确保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

  附件:附件:2020年无锡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xls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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