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9 13:3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0-00330
- 发文日期
- 2020-10-09
- 公开日期
- 2020-10-09
- 文件编号
- 锡建建市〔2020〕1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城市, 建设, 建筑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20年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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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6〕2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咨询成果质量,我局定于2020年10月开展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监管平台上的无锡辖区造价咨询企业和备案的分支机构。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检查内容主要是企业资质和专职专业人员、2019年咨询项目填报、咨询企业统计报表、企业财务报表及抽查项目的咨询成果质量情况。
抽查项目范围是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在江苏省工程造价业务监管系统填报的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成果文件。
三、检查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66号);
2.相关国家标准。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51095-2015)、《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
3.相关行业标准。如《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
4.本市相关制度文件、计价依据等。如《无锡工程造价信息》等。
四、检查的标准、方式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实行百分制,按照检查项目评分表(见附件1)计分。
本次检查采用集中检查的方式,检查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随机抽取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检查(2020年6月已受检的企业和2019年9月1日之后第一次取得临时乙级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本次不进行检查)。每个受检企业随机抽取2个咨询项目进行检查,按附件2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抽检企业、抽检项目及资料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无锡市工程造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检查,被通知参加抽调检查的专家所在的造价咨询企业,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专家按时到位。各专家需要自行携带手提电脑,准备好相关检查依据文件、评分表以及相关软件。
(二)所有被检查企业应当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1.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检查工作所需的各项资料送到指定地点;
2.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
3.检查结果确认。
(三)检查小组对每个项目进行打分,企业的得分由较低的项目得分确定,检查结果需经检查专家和被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需进行小结,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基本情况,检查取得的成效,针对检查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对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和规范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有关建议等。
(四)检查情况及检查结论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评的依据。
附件:
1.无锡市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质量检查评分表.xls
3.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分支机构)专职专业人员情况表.xls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