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政施工企业信用分值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13:3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0-00331
- 发文日期
- 2020-09-29
- 公开日期
- 2020-09-29
- 文件编号
- 锡建城〔2020〕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城市, 建设, 建筑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市政施工企业信用分值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无锡市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以来,有效推进了市政施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了市政施工企业的诚信经营和管理水平提高,现根据细则试行以来的具体情况,在广泛征求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企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市政施工企业信用考核的相关内容和计分方法作如下优化调整:
一、关于表扬、表彰得分。依据《实施细则》,参照各地反馈情况,对获得表彰、表扬的内容和具体得分标准进行细化调整,增列市政施工企业表扬、表彰得分标准(详见附件:市政施工企业表彰、表扬得分标准)。
二、关于承接工程得分。工程合同价4000万元(含)以上,每个得4分;工程合同价4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含)以上,每个得3分;以上分值有效期为24个月。工程合同价1000万元以下的每个得2分,分值有效期为12个月。该计分项累计不超过8分。
三、关于综合考核(综合大检查)得分。在综合大检查期内,若一次无项目参加考核的市政施工企业,其综合考核得分以同资质序列企业本次现场考评的平均分乘以0.7计分;二次无项目参加考核,其综合考核得分以同资质序列企业本次现场考评的平均分乘以0.6计分;连续二次以上无项目参加考核的企业,其综合考核得分以同资质序列企业本次综合考核的平均分乘以0.5计分;参加综合考核项目多于1个的企业,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最高加分为3分,分值计入综合考核分的总分内。
四、对于因专业承包获奖的企业,其获奖分值需计入总承包资质企业的,按企业获奖分值乘以0.8计分。
五、依据《实施细则》规定,表扬、表彰加分,是指参加本市行政辖区内市政建设活动所获得的各类奖项;在各类检查中获得市、区住建部门表扬,应为市政工程建设活动所获表扬,其它工程所获表扬不计入奖励加分,具体可依据市政施工企业表彰、表扬得分标准确认。
六、参与抢险救灾或突发应急事件,是指市政企业积极响应属地政府指挥调度,参与属地政府管理范围内抢险救灾或突发应急事件,需获得(市)县、区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和事发地属地政府认可证明材料,并同时附有证明本企业参加抢险救灾或突发应急事件现场、日期的照片,提供认可部门联系电话供验证查询。每项加计2分,有效期12个月,该计分项累计不超过6分。
七、关于各类通报表扬和奖励得分。同一企业,因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一性质的不同级别荣誉,按最高级别得分,不作累计得分。
八、依据《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锡建规发〔2018〕2号)的规定,初步审核通过的相关加分项由系统自动判断对接,在系统登录主界面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最终审核通过,归入系统信用信息。各地负有奖励加分审核职责的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并及时处理社会监督举报信息。
九、市政施工企业以弄虚作假获得信用加分的行为,一经查实,该企业所获该项信用加分在企业信用分中双倍扣除。企业年度信用等级降为D级,有效期一年。
十、获市(县)、区以上党委、政府发文表彰,且与该企业在本市从事市政建设活动有一定关联的,按照市政施工企业表彰、表扬得分标准加分。
十一、建立表扬、表彰加分定期评估分析制度,定期对表扬、表彰加分标准动态更新优化。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与本文不一致的按本通知的要求执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市政企业信用考核计分审核确认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市政施工企业表彰、表扬得分标准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9日
(联系人:赵海洋;联系电话:81822735)
附件:市政施工企业表彰、表扬得分标准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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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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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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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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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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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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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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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证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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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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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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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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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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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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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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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月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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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表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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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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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国家优质工程奖
|
20
|
36个月
|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
协会表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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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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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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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召开全国现场观摩会(市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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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4个月
|
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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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会议通知
|
观摩会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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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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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地企业新获得特级资质(市政类)
|
10
|
24个月
|
住建部
|
住建部公布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
|||
5
|
江苏省省长质量奖
|
10
|
24个月
|
江苏省政府
|
江苏省政府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
|||
6
|
国家级工法
|
5
|
12个月
|
住建部
|
住建部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
|||
7
|
参与标准、定额编制且已发布的单位
|
3
|
12个月
|
住建部
|
已正式发布的标准、定额。
|
发布时间
|
本项得分封顶3分
|
|||
8
|
地市及以下级
|
配合江苏省住建部门召开全省现场观摩会
|
10
|
12个月
|
江苏省住建厅
|
观摩会议通知
|
观摩会开始时间
|
|
||
9
|
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
三星
|
8
|
24个月
|
江苏省住建厅
|
江苏省住建厅表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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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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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星
|
6
|
|||||||||
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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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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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无锡市市长质量奖
|
8
|
24个月
|
无锡市政府
|
无锡市政府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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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扬子杯优质工程
|
8
|
24个月
|
江苏省住建厅
|
江苏省住建厅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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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
|
5
|
12个月
|
江苏省住建厅 江苏省统计局 江苏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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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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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江苏省省级工法
|
3
|
12个月
|
江苏省住建厅
|
江苏省住建厅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本项得分封顶3分
|
|||
14
|
参与标准、定额编制且已发布的单位
|
2
|
12个月
|
江苏省住建厅
|
已正式发布的标准、定额。
|
标准、定额发布时间
|
本项得分封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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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省住建厅工会系统组织的技能工大赛、江苏省安康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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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得2分,班组获奖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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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
省住建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
|
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同一家企业同时获得企业和班组奖项的,得2分,不重复计分。封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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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地市及以下级
|
配合无锡市住建部门召开全市现场观摩会
|
8
|
12个月
|
无锡市住建局
|
观摩会议通知
|
观摩会开始时间
|
|
||
17
|
获得市住建局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
4
|
12个月
|
市住建局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
|||
18
|
无锡市优质工程(太湖杯)
|
4
|
12个月
|
无锡市住建局
|
无锡市住建局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
|||
19
|
无锡市级标化工地
|
3
|
12个月
|
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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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建局表彰文件
|
本项得分封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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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配合市(县)、区住建部门召开辖市(县)、区现场观摩会
|
3
|
12个月
|
市(县)、区住建局
|
观摩会议通知
|
观摩会开始时间
|
|
|||
21
|
获得市(县)、区住建局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
2
|
12个月
|
市(县)、区住建局或区同级部门
|
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本项得分封顶4分
|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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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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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QC成果(市政类)
|
4
|
12个月
|
中国市政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
协会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本项得分封顶4分
|
|
23
|
专利(市政类)
|
2
|
12个月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明专利证书
|
证书日期
|
本项得分封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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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地市及以下级
|
省级QC成果奖
|
3
|
12个月
|
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
|
协会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本项得分封顶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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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表彰优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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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个月
|
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
|
协会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
|||
26
|
无锡市市政企业外出施工优秀企业表彰
|
3
|
12个月
|
无锡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
|
协会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
|||
27
|
无锡市市级QC成果奖
|
2
|
12个月
|
无锡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
|
协会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本项得分封顶2分
|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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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省部级
|
住建部检查通报表扬
|
15
|
24个月
|
住建部
|
住建部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所获表扬项目为市政工程
|
|
29
|
地市及以下级
|
江苏省住建厅检查通报表扬
|
8
|
12个月
|
江苏省住建厅
|
江苏省住建厅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所获表扬项目为市政工程
|
||
30
|
无锡市住建局各类专项检查通报表扬
|
4
|
12个月
|
无锡市住建局
|
无锡市住建局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所获表扬项目为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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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市(县)、区住建局各类专项检查通报表扬
|
2
|
12个月
|
市(县)、区住建局
|
市(县)、区住建局表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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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文日期
|
本项得分封顶6分
|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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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抢险救灾或突发应急事件、社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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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救灾或突发应急事件
|
2
|
12个月
|
(市)县、区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和事发地属地政府认可证明材料,并同时附有证明本企业参加抢险救灾或突发应急事件现场、日期的照片,认可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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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证明材料日期
|
本项得分封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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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社会公益
|
2
|
12个月
|
慈善组织的表彰,受捐单位的证明或收据
|
证明日期或收据日期
|
本项得分封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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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34
|
各级党委、政府
|
省委、省政府表彰
|
6
|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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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代省委、省政府)
|
省委、省政府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本项得分封顶6分
|
|
35
|
市委、市政府表彰
|
4
|
12个月
|
市委、市政府
|
市委、市政府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本项得分封顶5分
|
|||
36
|
区委、区政府表彰
|
3
|
12个月
|
区委、区政府
|
区委、区政府表彰文件
|
文件发文日期
|
本项得分封顶4分
|
|||
注:1、本文件规定的企业获奖工程是指参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建设工程,其他工作所获奖项及荣誉一律不计,所有业绩入库时间以文件、通知、证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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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通报、表彰、表扬和奖励得分,同一企业、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性质的不同级别荣誉,按最高级别得分,所有获奖项目的确定以无锡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获得的奖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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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装配式建设施工的企业,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表扬的企业,给予企业信用分加分,具体分值以表彰、表扬文件确定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