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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 “扬子杯”申报初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13:3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0-00323
发文日期
2020-09-25
公开日期
2020-09-25
文件编号
锡建质安〔2020〕4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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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 “扬子杯”申报初审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无锡建筑行业协会、无锡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无锡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无锡市安装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159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市将开展“扬子杯”申报初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于新建建筑,其土建总承包工程参与 “扬子杯”申报的,该项目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安装工程等专业工程应作为参建单位合并申报。对于单独立项的既有建筑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安装工程等专业工程,单独申报。

  二、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拟申报工程项目及其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申报项目,出具意见后将工程项目申报表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市相关行业协会接收相关申报资料,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报送无锡建筑行业协会,市政工程报送无锡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单独申报的装饰装修专业工程报送无锡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单独申报的安装专业工程报送无锡市安装行业协会。申报企业需于2020年10月15日前按通知要求将工程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通知附件2)报送相关行业协会。

  三、无锡建筑行业协会、无锡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无锡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无锡市安装行业协会对相关的申报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及时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核查。各专业各组建一个现场检查组,检查专家由各行业协会推荐,各检查组组长由各组检查专家推选产生。各检查组根据核查结果和申报指标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和备选项目(通知附件3、4),所有项目均按照推荐顺序排序。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各行业协会对推荐申报项目和备选项目审查情况,并结合项目监督机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对各项目进行综合审查评价,确定最终推荐申报项目和备选项目,排序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五、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市质安站组织开展有关申报工作,市地铁集团将申报资料(通知附件2)于2020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质安站。市质安站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进行书面资料审查、现场查验,并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情况,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和备选项目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综合审查评价,确定最终推荐申报项目和备选项目排序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159号.pdf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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