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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物业管理项目内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4 13:1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0-00079
发文日期
2020-03-04
公开日期
2020-03-04
文件编号
锡建物业〔2020〕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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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在物业管理项目内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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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物业管理项目内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市物业管理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江苏省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苏消委[2020]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消防[2020]46号)、《关于印发<无锡市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消委[2020]1号)有关坚决治理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及高层住宅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突出问题的要求,现决定对全市物业管理项目(住宅小区)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物业管理项目(住宅小区)是否按有关规定和《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见省市发布的设置标准附件1)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净宽度和净空高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三)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四)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是否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五)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否正常供水,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是否齐全,小区消防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建立了消防管理防控制度和落实消防演练。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县)、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全省全市专项行动纳入到年度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工作,广泛发动物业企业自查自纠,并对照省市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的要求和标准,落实好督查职责。各物业企业要在小区内统一发布张贴由消防救援部门发的通告,告知业主。

  (二)加强排查,落实日常管理。各物业企业要对照整治内容自查自纠。要按照《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要求,在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和派出所的指导下,在消防通道出入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线,设置警示标识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要填报自查自纠表(见附件3),并于3月底前上报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市(县)、区住建部门要分阶段对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督查整改。

  (三)积极整改,劝导清理违停。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道通的车辆、摊拉,各物业企业要劝导业主自行清理挪移,清除障碍;对不听劝阻、不挪移车辆的业主,各物业企业应上报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和派出所,请求执法。

  (四)各物业企业要加强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检测,积极落实整改;要加强消防安全演练,提升救援能力。消防标识线划设是根据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划设,所需资金可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出,也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申请程序办理并立即落实整改。

  (五)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各市(县)、区住建部门要发动各物业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在小区内电子屏、出入口、公示栏加大对打通“生命通道”行动的宣传,要加强对各物业小区的督促检查,对整改不落实的,应加强信用记分。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在2020年3月底前)。各市(县)、区住建部门完成部署,组织各物业企业完成高层消防车通道标志线集中划设工作,对高层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各物业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填报表上报。

  (二)全面整改阶段(在2020年6月底前)。各市(县)、区住建部门组织所有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志线的施划、消防车通道障碍物清理工作;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存在的问题应全部整改完毕,确不能整改完毕的,应列清理由,明确时限计划,重点督办。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6月30日至7月15日)。各市(县)、区组织检查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抽查,总结经验,固化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住建部门要把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做为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专项行动纳入到本年度物业管理“双随机”检查、示范创优验收活动中,作为检查验收的条件之一。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市(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强与本地区救援部门、属地公安派出所的联系沟通,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三)严肃督导问责。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已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各市(县)、区住建部门要强化督查检查,分阶段查进度、查成效、查落实。

  (四)加强信息上报。自本月起,各市(县)、区住建部门应于每月25日上报当月工作推进情况,填报工作推进表(见附件二),报我局物业管理处。

  附件:

  1﹒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

  2﹒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

  3﹒各物业企业自查自纠表

  4﹒各市(县)、区住建部门专项治理推进工作落实情    

  况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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