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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排查物业管理项目消防系统安全隐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8 09:0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19-00441
发文日期
2019-10-16
公开日期
2019-10-18
文件编号
锡建物业〔2019〕1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重点排查物业管理项目消防系统安全隐患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市物业管理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市连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住建领域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全市各物业管理项目消防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切实解决一些源头性、隐患性矛盾和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排查到位。各区住建部门要发动本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管理项目的消防系统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对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全委托物业管理项目(住宅小区、商业办公项目)的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并进行造册登记(见附表《物业管理项目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登记应明确小区名称、物业管理单位、交付时间、消防系统安全隐患问题。各区住建局于本月底将排查表上报我局物业处。

  二、分类治理,整改到位。对检查出的消防系统安全隐患要分类治理,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

  1、一般类问题,即消防系统能基本运行,只是部分管网水压不足、部分设备、零部件需要更换整改。对于这类问题,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整改,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立即启动应急维修程序,确保完成整改。

  2、严重类问题,即消防系统基本无法运作,已处于瘫痪。对于这类问题,应切实督促物业企业排查原因、开出整改单、跟踪到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到位;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对消防设施加强更新改造,确保正常运行。确实无法及时整改的,要排查问题现状及解决办法,查明到底是地下管网渗漏问题,还是消防设备无法修复,或者因为维修费用巨大住宅专项资金本金不足。要形成专题报告,专题报告中应如实反映消防隐患现状、需要整改的费用,要分析是否是开发商遗留问题,目前无法解决主要问题是什么,专题报告应抄报属地街道和消防部门。各区住建局要汇总专题报告,分类指导,形成各区专题报告,抄报区政府及我局。

  三、明确职责,提出建议。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消防系统维护,如实上报消防系统现状,凡是瞒报虚报未报消防隐患的,将追究到底,信用档案记录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各区住建局将《物业管理项目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及消防系统已处于瘫痪的小区汇总专题报告一并报我局。我局将根据全市物业管理项目消防系统的情况调查,上报市政府。对于能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立即指导启动使用;对于开发商遗留问题的,将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于资金缺口较大的小区,将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

  四、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按照我局《关于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做好排查工作,落实每月按时上报制度,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安全生产工作。

  各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摸排工作,月底前未上报的,我局将通报至各区政府。

  附件:无锡市市区物业管理项目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6日

  

无锡市市区物业管理项目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物业管理项目名称

  

管理企业

  

 

  

 

  

项目性质

  

 

  

交付时间

  

 

  是否有高层、小高层、超高层(小高层27m-54m、高层54m-100m、超高层100 m 以上

  

 

  消防系统运行情况(只填写“正常”、“不正常”)

  

 

  消防隐患类别只填写“一般类”或“严重类(即瘫痪)

  

 

  是否有抄报给街道或区局、消防部门;本栏只供“已瘫痪”项目的填报

  

 

  是否正在解决填报“正在”或“目前难以解决”

  

 

  

 

  

备注

  

 

  

 

  

 

  

 

  □商品房

  □安置房

  □保障房

  □商业办公

  □其他类

  

 

  

 

  □小高层

  □高层

  □超高层

  

 

  □正常

  □不正常

  

 

  □一般类

  □严重类(即瘫痪)

  

 

  □已抄报

  □尚未抄报

  

 

  □正在解决中  □目前难以解决

  

 

  

 

  

 

  

 

  

 

  □商品房

  □安置房

  □保障房

  □商业办公

  □其他类

  

 

  

 

  □小高层

  □高层

  □超高层

  

 

  □正常

  □不正常

  

 

  □一般类

  □严重类(即瘫痪)

  

 

  □已抄报

  □尚未抄报

  

 

  □正在解决中  □目前难以解决

  

 

  

 

  

 

  

 

  

 

  □商品房

  □安置房

  □保障房

  □商业办公

  □其他类

  

 

  

 

  □小高层

  □高层

  □超高层

  

 

  □正常

  □不正常

  

 

  □一般类

  □严重类(即瘫痪)

  

 

  □已抄报

  □尚未抄报

  

 

  □正在解决中  □目前难以解决

  

 

  

本表由各物业服务企业填报,按项目填报,并报至各区局,再由各区局汇总形成总表,表中只要在□内打勾。凡是瘫痪的项目,必须形成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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