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市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6 09: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18-00478
发文日期
2018-11-06
公开日期
2018-11-06
文件编号
锡建科[2018]8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市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示范项目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锡建201881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市级建筑节能

  专项引导资金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示范效应,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锡建科〔2017〕28号),现将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市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条件

  1、无锡市区范围内获得绿色建筑评价运营标识的项目或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2、优先支持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设计标识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运营标识的项目。

  3、申报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单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开展;

  2、已享受国家、省或市同类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实施方案、申报证明材料等;

  2、新建项目提供施工许可证;既有项目提供产权证明文件;采用能源服务方式的,应提供与建设单位、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

  3、凡提供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申报材料需一式二份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刻盘)。

  4、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若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追究相关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5日。

  五、申报地点

  申报材料提交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市民中心8号楼739房间)。

  联系电话:81822720。

  附件:1、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无锡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表

  (附件请至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专题专栏-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栏目下载:http://js.wuxi.gov.cn/ztzl/jzjnykysj/index.shtml)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6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印发

  附件列表: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