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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2015年部门预算

无锡市建设局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5-03-06 00: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15-00342
发文日期
2015-03-06
公开日期
2015-03-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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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建设局201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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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四、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参与起草全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市场和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产业化的发展规划,编制中近期城市建设计划纲要,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履行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二)负责编制和下达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计划。

(三)承担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的责任。组织实施建设行业各类企业(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根据招标投标管理体制机制,负责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招标代理和材料设备等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程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以及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统一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合同工作;指导全市建设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社会性投资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工作;统一管理工程建设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审查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负责相关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牵头组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

(五)承担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建筑节能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建设技术科技成果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设技术市场管理工作;会同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筑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可再生能源在全市建设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立项及验收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住宅小区、商品房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交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实施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参与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住宅发展计划;牵头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民居住集中工作;参与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

(八)指导建设系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推进建设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设十三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信息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总工程师办公室(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综合计划处、城乡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处、工程招投标管理处、工程造价管理处、综合开发管理处(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宣传教育处。

(二)下属单位:下属11家事业单位,分别是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无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工程建设监察支队、无锡市建设信息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无锡市城市科学研究所、无锡市建设培训中心、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城乡建设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1、统筹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抓住国家有关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机遇,大力推进旧城改造。一是依法强力推进房屋征收拆迁。完善推广地块改造事前征询和签约比例达标生效的工作模式,探索回迁安置与货币安置有机结合的新方式,使被征收人更好地分享城市更新发展的红利,减少旧城改造中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社会矛盾。加大在拆老项目扫尾灭点的推进力度,对一些实施周期长、无法按照过去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实施的“休眠”项目,争取转为征收项目,以法律手段来突破拆迁扫尾的障碍。二是协调推进城中村改造整治。深入开展城中村改造整治专项行动,多种方式改善中心城区原城乡接合部居民居住环境。发挥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城中村改造属地负责制,年内完成60个城中村改造整治任务。三是着力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加强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存量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效益,在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同时,减少被拆迁户在外过渡时间,压降被拆迁户在外过渡户数。加快已交付拆迁安置小区初始登记办理进度,力争年内基本完成市区拆迁安置房初始登记工作。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承载力。一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以城市地面道路和轨道交通系统的完善为重点,优化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体系,畅通城市道路交通,强化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在城市功能开发和人居改善中的支撑作用。二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闭合管理。研究制定《无锡市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理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从项目决策、投资控制、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接管的管理链,加强对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过程管理,屏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违法建设行为。三是优化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模式。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在新城区因地制宜推广地下综合管廊,通过地下管线建设模式的转变,实现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集约和运营维护的高效便捷,从制度上解决马路拉链问题。

3、改善提升村庄环境面貌。统筹城乡建设管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加强村庄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协同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扩大村庄环境整治全域覆盖的综合效应,充分发挥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示范村的引领示范作用。二是优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从农村居住方式的转变及部分农民当前安居的现实需求出发,在引导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的同时,突破农村危旧房翻改建的政策瓶颈,满足农民居民改善居住环境的需要。三是留下乡愁记忆。坚持村镇建设的统一规划和分类指导,加强对传统文化村落的保护,彰显吴地农村地域特色和乡土风貌。

4、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与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联动着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守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防线。一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依法推进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切实落实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抓好工程质量突出问题的治理,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程序,落实工程质量防控要点,进一步提升工程实体质量水平。二是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监管,提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的针对性,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实行“零容忍”,把隐患消灭在现场,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应用人脸识别和LBS定位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狠抓施工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管理,严格落实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各类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指导督促施工企业健全建筑工人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用工管理,做到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三是依法打击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用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和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检测,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倒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各方责任主体不敢违法违规、不想违法违规。加大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和工程检测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有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产品、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等行为的,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并在市场准入、企业资质升级上实行一票否决。

5、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大力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一是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以全新手段推动招投标的阳光操作。二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行为。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将经网上备案的施工合同作为建设工程监管和企业资质升级、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信息的检查,遏制阴阳合同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建设行业信用管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优化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并将信用评价成果应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和企业资质管理等方面,真正实现建筑市场和现场管理的两场联动。

6、加快绿色建筑行动扩面提标。坚持低碳、节能、绿色的城乡建设发展方向,以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绿色建筑示范市创建为契机,将绿色建筑行动融入城乡建设全过程,实现一体化发展,大力提升建筑能效。一是推进新建绿色建筑的规模化拓展。依托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实施一批高标准绿色建筑项目,并完成绿色建筑标识,充分发挥示范区在绿色建筑行动中的引擎作用。统筹推进小城镇和农村绿色建筑示范,引导综合规划示范镇创建绿色低碳示范镇,探索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绿色农房,使绿色建筑行动由城市扩散到镇村。协同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市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创建,借力绿色建筑行动,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和质量。二是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的多方式改造。充分利用老新村环境综合整治、城中村整治改造、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等有利时机,同步推动屋面、外墙、门窗、楼道等部位的节能改造,提高居住和环境舒适度。推动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装修、扩建、加层等改造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实现节能改造的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的有机结合。三是推进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的科学化管理。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完善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功能,推进机关办公、商场和星级饭店开展能耗分析能源审计工作,探索对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限额管理,不断提高用能效率。

7、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以发展绿色建筑为方向,以住宅产业现代化为重点,以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着力调整建筑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一是抓好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试点示范。加快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先进高效工程技术和装备,大幅减少现场人工作业。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项目要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的普及应用。二是构建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体系。根据建筑产业标准化体系,推动建筑构配件、制品和设备的工业化大生产,形成规模化的建筑产业链。加快转变房地产传统开发方式,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使建筑装修一体化、住宅部品标准化、运行维护智能化的成品住房成为主要开发模式。建立与建筑产业化发展相契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建筑联动发展。三是引导建筑企业转型升级。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机制,引导开发、设计、工程总承包、部品构件生产、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等企业适应现代化大工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企业在建筑产业现代化中的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引导优势企业以其为核心,组建贯通上下游产业链的产业联盟,带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8、改革创新建设管理体制机制。针对建设领域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建设行业监管中的难点问题,以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为切入点,打破制约城乡建设科学发展的制度瓶颈,形成与城乡建设创优提升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创新建设工程审批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再造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流程,并切实按照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将行政审批服务目录清单中所有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都集中到审批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办结、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做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二是创新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机制。利用建设工程信息化监管平台,打通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建设监察等各个监管环节,做到综合执法与专项检查统分结合,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施工现场联动执法效能,使相关责任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制。

四、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无锡市建设局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无锡市建设局机关和下属10家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这10家事业单位分别是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无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工程建设监察支队、无锡市建设信息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无锡市城市科学研究所、无锡市建设培训中心。

无锡市建设局2015年度收支总预算为10183.02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

1.部门预算内拨款2526.21万元。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1602.16万元。主要是档案馆、质监站、安监站等单位的非税收入。

3.其他资金4953.65万元。主要是审图中心、培训中心、信息中心、交易中心经营服务性收入、局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收入和安监站以前年度收入结转。

(二)支出预算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535.75万元;

2.医疗卫生支出187.8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58.45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535.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87.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

3.住房保障支出358.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

无锡市建设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总计207.2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176.66万元(公务接待费18.06万元,公务用车费158.6万元);会议费预算17.06万元;培训费预算13.5万元。和2014年决算相比,公务用车费增长了32%,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按定额编制,末考虑公车改革等因素。实际使用时,严格按规定列支,当年三公经费少于上年。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5年度无锡市建设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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