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无锡市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业务活动“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27 17:0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6-00119
- 生成日期
- 2026-07-27
- 公开日期
- 2026-07-27
- 文件编号
- 锡建建市〔2026〕12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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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2026年无锡市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业务活动“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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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加强对造价咨询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锡建建市〔2026〕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无锡市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业务活动“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督管理平台”抽取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完成的77个施工招标项目(涉及77家造价咨询企业),在无锡市工程造价专家库中抽取检查专家,采用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抽查项目涵盖土建、装饰、安装、市政、绿化景观专业,主要检查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咨询成果文件及档案管理、项目填报等内容,专家按照《2026年无锡市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业务活动“双随机”检查评分表》进行对照打分。得分80分(含)以上的为良好,60(含)~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本次检查的77家企业,评定为良好的企业1家,合格的企业 64家,不合格的11家,未按要求提交检查资料的1家。根据《关于对发生六种情形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的意见》(苏建规字〔2024〕3号)规定,将未提交检查资料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各项目检查结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详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要求企业提供抽查项目的咨询成果全部内容电子档案(含软件版),检查组通过使用软件质量控制功能,对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统一筛查,筛查结果供专家分析、判断后作为评分的依据。根据评分标准,结合筛查结果,专家对企业提供的咨询报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档案管理、项目填报情况逐项进行评分。抽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方面。
招标文件拟定的合同中普遍存在让投标人承担无限风险或只对招标人有利或显失公平的条款。比如,对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违约金不设上限,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款逾期支付发包人则不须承担违约责任;将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应由招标人负责的招标清单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投标人全面进行复核并承担清单缺陷导致的造价增加风险等。
招标文件对工程进度款、预付款、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内容基本进行了约定,但进度款支付比例绝大多数仅满足60%的最低要求,部分项目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未按规定约定,工程款在竣工结算审计后分若干年支付的情况仍然存在。
2.工程量清单编制方面。
检查项目普遍存在清单列项与规范不符的情况,主要表现为清单漏项、清单随意合并或分列却不做说明;计量单位随意修改;项目特征未描述、描述不全、描述不准确。部分项目存在清单编制说明与项目不匹配、与招标文件、控制价编制不统一的情况,措施费用漏列、少列或列项不合理等现象也较为普遍。
3.招标控制价编制方面。
招标控制价仍存在按现行计价规范规定的编制原则进行下浮的情况,部分地区的招标人要求下浮的比例较大。主要表现为控制价中人材机含量随意下调;材料、人工价格不按规定计取,一些采用市场价的材料价格低于市场行情;应由发包人承担的三通一平、检验试验费、保险费等简单地要求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控制价则未列入相关费用。控制价编制还存在组价定额子目套用与清单描述不符、清单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混淆不清、清单组价漏项或定额子目套用错误的情况。
4.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及咨询档案管理方面。
部分企业在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咨询业务方面的操作程序不规范,未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出具咨询报告,未建立完整的咨询业务档案资料。三级复核质量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咨询档案不全、咨询成果文件中签字盖章不全、三级复核流于形式的情况较为普遍。咨询企业对清单和控制价编制的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意识明显弱于工程结算审核业务。
5.咨询成果文件填报方面。
部分企业特别是新成立和外市企业未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要求,将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咨询成果文件及时至“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填报登记。
上述问题中,不公平、不合理、不明确的条款和约定,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违反清单规范的情况,极易导致工程结算争议和计价纠纷。招标控制价随意下浮,易造成市场无序竞争,不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无法得到切实保障。
三、工作要求
1.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中,应严格贯彻各项计价政策和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在咨询业务中认真落实整改,完善内部三级复核质量控制流程,加强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员之间的协调沟通,提高造价咨询业务质量。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严格执行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程计价活动。对本次检查不合格的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人应进一步明确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要求,加强咨询质量考核。项目属地建设、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在现场质量监管、造价控制和竣工结算审核时,应加强对此类项目的关注和监督。
3.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业务“双随机”检查有效融合,强化咨询质量监管,促进招标人提升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推动我市造价咨询业务水平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6年无锡市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业务活动“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 .xls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