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6-23 16:0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6-00098
- 生成日期
- 2026-06-23
- 公开日期
- 2026-06-23
- 文件编号
- 锡建建市〔2026〕10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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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2026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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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市场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检查项目
检查范围为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本次检查共随机抽取44个招标标段,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接监管的招标标段4个,江阴市、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招标标段40个。
(二) 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内容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的市场行为。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查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了严格检查。经排查,部分项目招投标主体履职不到位、操作不严谨,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内容填写不全,建设规模缺少与投标资格选取有关的参数、指标;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款支付担保、进度款比例、人工费分账管理的约定不符合现行有关规定。
2.个别项目招标文件和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关于预付款的约定不一致,且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招标人不支付预付款。
3.个别项目评标办法不合理,设置的业绩加分项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4.个别项目将已经取消的省市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作为资格条件,涉嫌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二)投标人的市场行为存在的问题
1.个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属于投标人不良行为。
三、问题处理
(一)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整改,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对本次检查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查处情况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不良行为的投标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规定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予以公开。
四、相关要求
(一)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各方市场主体要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对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排查整改自身履职、项目操作、合同履约等各环节薄弱点,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切实规范经营行为、提升诚信从业水平,坚决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常态化学习国家、省、市招标投标领域最新政策文件、规范标准,牢固树立依法执业、合规经营理念,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严格把控招标文件编制环节,全面提升文件编制质量和业务服务水平,助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招标人要切实履行工程建设招投标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规范项目招标策划、公告发布、文件编制、合同签订、履约管控等全流程工作,补齐管理短板、规范操作流程,持续提升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力维护公平公正、透明有序的建筑市场营商环境。
附件.2026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汇总.pdf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