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闻简讯

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26-06-02 16:3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意见》(锡建质安〔2026〕2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推进检测管理重点任务,5月28日,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作会议在市建管服务中心举办,全市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机构负责人、质量及技术负责人共约100人参会。

会上,市住建局质安处同志对《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一是质量检测须严格遵循“谁委托、谁负责”的核心原则,建设单位对检测行为及结果承担首要法律与质量责任,应在工程概预算编制阶段足额计取检测专项费用,严禁恶意压价,杜绝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签订检测合同。二是严格检测机构从业管理,合规承接是检测工作的生命线。通过构建“本地机构自由承接+外地机构实体准入+特殊场景审批报备”的分层管理体系,明确权责边界,严格资质审查,从源头规范检测市场行为。三是强化检测全过程管控,遵循“谁检测、谁负责”的核心准则。检测机构作为责任主体,需对检测活动的全程规范性、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检测报告的准确性承担责任。机构须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覆盖业务受理、样品流转、数据采集、检测视频、报告出具及档案管理全流程,确保每项检测业务全程可追溯。委托检测、自动采集、检测报告等核心业务信息须实时上传至“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同时严格检测报告的签字与盖章管理,报告内容应全面详实。若检测项目超出资质认定的标准范围,必须在报告中显著位置予以说明。四是健全监管与奖惩机制,建立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明确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具体标准,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信用管理闭环,使信用状况成为市场准入与监管的重要依据。五是构建协同共治的工作新格局,加强纵向联动与横向信息互通,建立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通过整合监管资源,形成“属地监管与行业综合监管相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执法相补充”的齐抓共管格局,持续净化检测市场环境。

市建管服务中心总结了我市检测机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与具体措施,要求各检测机构在信息化管理、视频影像留存、样品核验与留置等方面建立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将检测工作的规范性作为企业管理和发展的核心。

会议对《意见》提出的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运行与具体操作进行了培训,明确了数据对接与上传的方式及标准,梳理并解答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与故障,为下一步全面启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了技术保障。  

会议强调,各检测机构应以此次工作会议为契机,在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严格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共同维护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应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教育,持续提升检测业务水平,为我市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撰稿:奚晓伟

 

    审核:浦玲亚

 

    审签:王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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