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理房屋建筑项目暂估价专业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8 16:2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5-00229
- 生成日期
- 2026-03-18
- 公开日期
- 2026-03-18
- 文件编号
- 锡建质安〔2026〕3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内容概述
- 关于规范办理房屋建筑项目暂估价专业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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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项目暂估价专业工程的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无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承包和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办理房屋建筑项目暂估价专业工程施工许可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条件
本通知所称暂估价专业工程,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共同招标确定专业工程施工单位。
二、办理要求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房屋建筑项目,其暂估价专业工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分房屋建筑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两个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确定总承包单位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过程中,应在施工许可证信息备注栏注明:“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万元,不在本次施工许可范围内”;确定暂估价专业工程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办理暂估价专业工程施工许可手续过程中,填报的工程造价为所涉暂估价专业工程的中标价,并在施工许可证信息备注栏注明:“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国家、省有最新政策规定,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锡市数据局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