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须知
发布时间:2025-12-05 09: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按照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网站公示信息,您家庭可在此购房须知发布之日起,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相关手续。
一、选房地点
无锡市建设发展大厦辅楼三楼大厅
地址:无锡市西新街 8 号
咨询电话:0510-82711239
二、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至现场选房的,需携带以下材料:
1.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通知书;
2.买受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选房业务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委托书;
2.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选房当日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确认单》后,须当场交纳定金人民币现金壹万元整,仅支持现金或微信支付宝支付。
三、购房流程
(一)前期组织
1.选房顺序确定
申购家庭的购买次序,按照轮候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2.销售信息公示
销售房源信息销售单位将在销售现场予以公布。三室户房源仅向异性二孩以上家庭供应。
3.发放选房通知书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集中选房房源及销售时间确定后,由销售单位组织按户发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通知书》以及候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小区平面图、户型图等有关资料。
(二)选房流程
1.购买家庭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准时到销售现场,先进入“候选厅”等待选房,选房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选房号顺序叫号,每批次不超过5个购买家庭进入“选房区”选房,购买家庭应对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小区方位图和户型图,在5分钟之内选定住房。
2.进入选房轮次的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选房的,按迟到处理,由其后申请家庭依次补进。
3.选定房源后,购买家庭代表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确认单》上签名确认,并在收款处交纳定金或首付款。工作人员同一时间在房源信息库或房源信息板上标记注销。现场所选房源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4.购买家庭完成选房,拿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确认单》后方可离开选房现场。并按另行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合同,办理相关购买手续。
5.请各准购家庭务必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通知书》时间准时参加,如当天迟到错过本通知时段选房的家庭,其选房安排在当前通知时段最后补选。
6.当天未参加选房或未选定房源的准购家庭,其选房安排在本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程序全部结束后进行补选。
(三)合同签订
1.明确购买人。购房合同中不得添加申请家庭成员之外的其他共有人。共有权人必须到场,且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2.严格共同共有。为确保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质,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合同中明确“买受人所购住房如为共有,则为共同共有”,不得随意约定产权份额。
(四)放弃购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多次对接后,仍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视作申请家庭放弃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
1.申请家庭未按通知及时领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通知书》;
2.申请家庭领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通知书》后,未在选房通知书规定的选房阶段内参加选房;
3.申请家庭在截止时间内未选定房源或选定后又退房的;
4.申请家庭未在通知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销售合同的。
(五)入住管理
入住家庭需遵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合理使用住房。因房屋质量原因,房屋无法在短时间内修复或者无法居住使用的,保障家庭可凭开发建设单位的相关证明申请重新选购,在剩余房源内重新选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