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关于公示招标投标不良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0 13: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5-00149
生成日期
2025-10-30
公开日期
2025-10-30
文件编号
锡建建市〔2025〕14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公示招标投标不良行为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我局在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中发现以下单位存在招投标不良行为,现公示如下:

  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在通江大道快速化一期(瞻江立交-望江立交)工程TJ92标(标段编号:WXS202101001-X10)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情形。

  扬州市通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仁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通江大道快速化一期(瞻江立交-望江立交)工程TJ41、43标(照明工程)(标段编号:WXS202101001-X07)和通江大道快速化一期(瞻江立交-望江立交)工程TJ42、44标(照明工程)(标段编号:WXS202101001-X08)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情形。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第(十五)条第2.(1)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扬州市通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仁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招投标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2个月(公示期: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0日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