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凭证公告(2025年8月)
时间:2025-09-10 09:5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1号令)、《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84号令)、《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要求向属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2025年8月,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无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到下列建设单位所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现予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接收凭证编号 |
1 |
无锡健康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XDG-2006-48号地块C、E、G块开发建设项目二期(G2#幼儿园;G2-1) |
(2025)0023 |
2 |
国网江苏无锡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 |
国网江苏无锡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项目 |
(2025)0024 |
3 |
无锡兴鸿益置业有限公司 |
XDG-2019-52号地块建设项目一期2#楼物业用房(售楼处) |
(202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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