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凭证公告(2025年2月-3月)
时间:2025-04-08 15:2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1号令)、《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96号令)、《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要求向属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2025年2月-2025年3月,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无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到下列建设单位所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现予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接收凭证编号 |
1 |
无锡宝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XDG-2020-3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12#楼 |
(2025)0006 |
2 |
无锡经开太湖湾信息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 |
太湖湾信息技术产业园载体用房建设项目(东地块) |
(2025)0007 |
3 |
无锡兴卓置业有限公司 |
XDG-2020-10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二期) |
(2025)0008 |
撰稿:孙冬娟
审核:浦玲亚
审签:殷柯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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