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市管项目复工复产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报

时间:2025-04-07 09:4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5]17)、《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领域春节前后停工复工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5]3)、《关于强化建筑施工领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4]23)、《关于强化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深入开展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的提示函》(苏安办函[2025]17)和《关于开展市管项目复工复产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锡建服[2025]1号)等文件要求,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近期集中组织对市管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节后复工复产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是抽查春节后市管各项目复工复产五个到位五个必须要求和现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中心共组建6个专项检查小组,同时按照中心内控制度《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则(试行)》要求,各检查小组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检查过程进行记录留痕。检查期间共出动检查人数280人次,检查项目70个,形成监督记录70份,共排查安全隐患237条,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抽查记录单16份,约谈项目1起,违法违规行为移交行政处罚7起。从检查的综合情况看,市管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良好,主要管理人员能及时到岗履职,施工安全基本可控,市场行为不断规范,质量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有明显突破。检查结束后,根据中心内控制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差别化管理制度》,各组综合本次检查情况,对受检项目进行了差别化监管分类,最终确定B类监管项目62个,C类监管项目8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到岗方面

少数项目未能严格执行《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未能到岗履职且未及时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导致实名制系统考勤率不符合相关要求。部分分包单位合同归集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到岗履职。

(二)隐患自查方面

个别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质量不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不严谨,或委派的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针对性不强。安全检查形式单一,质效不高,发现的问题隐患较少,且整改敷衍了事,麻痹大意,责任未落实到人,整改未完成闭环,有些问题不断整改,却接二连三的复发。没有落实隐患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

(三)危大工程方面

个别项目深基坑第三方监测单位未严格按照监测方案执行,监测频次与方案不符;基坑临时性挖方边坡坡率偏大;基坑边车辆荷载或堆载偏多;基坑拆除支撑构件时未采取有效的下坠控制措施;架桥机吊装用钢丝绳连接位置编织长度不足;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监理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吊篮使用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部分项目吊篮限位装置失效,配重插杆长度不足,吊篮维保记录未实行编号管理;移动操作架搭设不规范,防护栏杆搭设不到位,移动轮未拆除,未悬挂验收牌等。

(四)教育培训方面

个别项目未落实对所有从业人员不少于2次安全生产教育的要求,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存在未签字现象,个别项目未充分利用省安管平台系统中的安全教育资源库进行专项学习,未制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专题学习计划。个别项目的资料中体现备案管理人员未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问题,部分工人教育、交底资料未见。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实用性有限,培训实际上只落实到了纸面上、台账资料上,形式大于内容,没有真正入眼、入耳、入脑、入心。

(五)消防安全方面

部分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不够彻底。施工现场部分灭火器失效,灭火器未成对设置;现场使用的氧气瓶缺少防倾覆措施,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足;施工升降机轿厢内未配备灭火器;部分宿舍区窗户上仍然装有影响逃生的栅栏;宿舍仍有临时拉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电瓶车集中停放区域距离生活区较近,存在随意停放现象;集中生活区烟感报警和一键广播等装置安装覆盖面不全;个别集中生活区消防器材配备不规范、不到位,灭火器数量配备不足等情况。

(六)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现场因场地紧张,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堆放杂乱,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局部裸土未及时采取覆盖措施,施工临时道路未采用钢板或路基箱覆盖,个别项目处于后期市政施工阶段,现场主要行进道路泥泞,清扫冲洗不到位,雾炮喷淋作业时未及时开启,文明施工常态化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七)其他方面

个别项目塔吊基础积水;部分电动车辆制动系统失效;汽车吊停靠位置下方基层未夯实导致一侧支腿下方下沉;建设三方未严格落实《无锡市建设工程机械设备分级分类管理细则》的文件要求;室内登高车防冲顶限位装置失效;开关箱电气连接不规范;拖线板代替开关箱;电缆未架空敷设,电缆泡水,电缆固定时绝缘措施不到位;脚手架内侧防护不到位、脚手板未满铺、作业层护身栏杆设置不到位、开口型脚手架两侧未连续设置之字形斜杆、作业层外侧未采用安全网封闭、脚手架基础泡水未及时抽排、连墙件设置不到位等。

三、通报批评

1XDG-2021-11号地块建设项目A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无锡恒元发置业有限公司,第三方监测单位: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监测单位未按照基坑工程监测方案执行,监测频次与方案不符。

2XDG-2022-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1-10#楼及地下室(监理单位:步宇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吊篮安装单位:无锡强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吊篮使用单位:江苏含章可贞科技技术有限公司):个别吊篮安装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监理单位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使用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XDG-2024-8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1-9#楼及地下室(建设单位:无锡臻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天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坑临时性挖方边坡坡率偏大;坑边车辆通行或堆载,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居安思危,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治本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松懈心理。参建各方要始终把确保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决不能以忽视安全为代价换取企业发展。

(二)由点及面,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整改销号

各项目要针对本次专项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同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并结合复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根据隐患内容厘清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限和措施,务必将安全隐患全数整改销号,确保施工安全。企业应认真对照本次专项检查以及近阶段各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所涉问题,全面进行自查自纠,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能任由隐患发展成为事故。

(三)务实高效,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培训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培训,让作业人员了解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掌握常见的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以及基本的应急救援技能。认真落实班前安全晨会制度,各作业班组应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作业内容、作业点位、安全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班前安全晨会内容和组织方式,并贴近作业人员、作业内容、作业点位,贴近现场一线,贴近安全管理,注重晨会效果,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推动作业人员由要我安全我要安全转变。

(四)压力传导,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严格对照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无锡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等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将压力层层传导,紧盯危大工程、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聚焦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有限空间、盾构工程及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系统性、全面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后续工作中,中心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的隐患查处和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罚则应用,通过严格执法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543

 

 

撰稿:姚俭文

审核:陈   晨

审签:王   威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