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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全市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销号专项检查

时间:2024-07-12 16:4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经营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和《江苏省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强化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检验全市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销号工作成果,7月9日-12日,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依托房屋鉴定行业专家,成立3个检查组,组织对六区两市排查出的199栋有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整治销号专项检查。

    各检查组一是重点查看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档案信息收集情况、“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数据录入情况,查看对房屋的排查初判和鉴定情况,评估排查是否存在盲区、漏洞或者错报、瞒报的情况。二是查看经营性自建房的隐患是否按规定要求落实销号管理:是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采取停止使用、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台账资料是否做到“一房一档”;对已列入拆迁计划暂时仍未拆除的经营性自建房是否落实日常监测管理。

    各检查组严格按照“四严四实”要求,督促各市(县)、区住建局、街道等部门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具体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宣传培训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要求各地建立定期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实施动态管理,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及时掌握房屋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等情况。要求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严禁违法违规改扩建、装修、改变房屋用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结合现场分析向各市(县)、区住建部门提出了合理化的处置建议,要求及时整改落实,遏制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撰稿:江   斌

审核:浦玲亚

审签:王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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