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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16:5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4-00089
发文日期
2024-05-23
公开日期
2024-05-23
文件编号
锡建建市〔2024〕1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建设,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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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市建管服务中心,市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监管,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整治范围

  (一)对全市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对有投诉举报、质量或安全隐患、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企业承接其他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重点检查整治。

  三、检查整治内容

  (一)违法发包行为,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

  (二)转包行为,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三)挂靠行为,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四)违法分包行为,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6月底前)。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组织、指导、督促本地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查找、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由建设单位牵头完成自查自纠报告并提交至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全面排查及督促抽查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9月)。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中发现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行为和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的,要分类采取整改、立案查处、曝光等处理措施。对提出整改的,要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防止新的问题出现;对立案查处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曝光。

  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通过“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有针对性地选择查处问题较少特别是零查处的地区进行重点督促抽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0月)。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分析与总结,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根治措施,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深刻认识到加强建筑市场行为监管对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认真部署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畅通举报渠道,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更新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线索。建立健全投诉举报事项处置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进办理,并定期汇总办理结果。请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联络员及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整治效果。各地住建部门要根据职责细化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汇总工作进展,确保将各项工作执行到位。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将整治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和每名从业人员。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四)加强“两场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凝聚招投标监管和施工现场监管合力,着力惩处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五)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调研,采取有效措施,健全行业监管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整治成果。针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形成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请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    市(县)、区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    市(县)、区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典型案例》(附件3)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电话:0510-81822756,电子邮箱:wxzjjzscc@163.com。

  附件1.市(县)、区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及投诉举报电话报送表.xlsx

  附件2.市(县)、区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市(县)、区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典型案例.doc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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