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定期存款项目(2024年第2期) 更正公告
时间:2024-04-22 15:3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项目编号:WXZJ2024002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就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定期存款项目(2024年第2期)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定期存款项目(2024年第2期)
项目编号: WXZJ2024002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定期存款项目(2024年第2期),采购时间范围为2024年5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资金规模为12.7亿元人民币,存放期限为3年,入围中标候选人9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3年。
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更正内容
序号 |
招标文件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第9项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4月26日08: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09:00。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5月15日08: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09:00。 |
2 |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第10项 |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6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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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4年5月15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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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7、评分标准(2)各项目评分标准 服务方案 A.资金存放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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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招标时间范围内出现利率市场下行调整的处置预案。(投标文件写明的预案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标后无法执行预案的,中标资金不分配,追究违约责任并暂停今后一年内投标资格,8分)处置预案需达到资金收益不低于投标报价的目标。对中标分配的全部资金在整个采购时间范围内作出以投标报价执行存放并开具存款证实书承诺的,得8分;无法做出完全承诺(即对资金规模、时间范围的承诺有缺陷)但能提供合规途径使得资金收益不低于投标报价的,写明途径,得4分。预案无法达到该目标的,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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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招标时间范围内出现利率下行调整或产品额度短缺的处置预案。(8分)分别对人行基准利率调整、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定价上限调整、银行自主定价调整、产品规模短缺等其他可能引起无法执行投标利率的情况阐述相应的处置预案。每个预案2分,共8分。人行基准利率调整、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定价上限调整等政策因素引起的利率下行,承诺出具书面佐证材料并按不低于可执行的存款利率上限开具存款证实书的,每个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4分;其他原因导致的利率下调或产品额度短缺等其他意外情况处置预案,能达到以投标报价执行存放并开具存款证实书的目标的,每个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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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定期存款协议书 (一)总则 |
在协议履行期内如遇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变动,则变动后新存入的定期存款按调整后相应基准利率和各中标人所报浮动BP值结算利息。除此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利率市场调整,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处置预案执行。 |
在协议履行期内如遇到利率市场调整,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处置预案执行。处置预案不明确的,按存放时点乙方应遵守的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指导上限执行。 |
5 |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定期存款协议书 四、违约责任 |
1、投标文件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无法按照投标文件写明的服务方案执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金,甲方有权按照乙方中标利率、《资金存放通知函》确定的存款金额以及从《资金存放通知函》发出之日到2024年12月31日的实际天数计算的利息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同时取消乙方以后一年内的竞争性存放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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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无法按照投标文件写明的服务方案执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金,甲方有权按照乙方中标利率与甲方维修资金结算账户活期利率的利率差、《资金存放通知函》确定的存款金额以及从《资金存放通知函》发出之日到2024年12月31日的实际天数计算的利息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同时取消乙方以后一年内的竞争性存放投标资格。 |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大厦五楼
电话: 0510-85886808
电子邮箱:wxztzb@163.com
采购人: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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