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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09:5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4-00059
发文日期
2024-04-17
公开日期
2024-04-17
文件编号
锡建建市〔2024〕1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报
关键词
城市,建设,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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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3年度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业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1号)(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为规范落实相关信用信息的采集、填报、确认、评分等工作,确保信用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咨询企业申报要求

  1、注册用户账号。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注册在无锡的工程造价咨询及在无锡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外地工程造价咨询独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可自愿参加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企业需在无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智慧住建业务平台”完成用户注册,通过“信用评价-造价信用”模块,登录“无锡市住建领域信用监管平台”进行信用申报。

  2、信用评价申请。企业自愿参加信用评价,填写基本信用信息并提交确认,确认通过后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如实填报企业专业人员信息、拓展业务情况、良好行为等信用信息。2023年度信用评价标准详见附表。

  3、良好行为信息填报。企业按“信用管理办法”填报2023年度发生的良好行为信息并选择相应的加分值,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管理部门对上传资料有疑问的,企业应按要求将原件资料提交核查。

  二、填报网址及时间要求

  1、系统网址。企业用户登录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按照“智慧住建业务平台”-“信用评价”-“造价信用”,进入“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登录页面。

  2、填报时间。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登入“系统”,做好信用信息的填报、收集、录入、确认等各项工作,申请参与评价的企业须在2024年5月20日17:00前完成所有信息的录入,之后“系统”将关闭填报功能,进入确认、评分、公示阶段。各企业应安排好申报、确认时间。

  3、业务咨询。相关单位在填报、录入和确认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电话0510-81822752)联系。

  三、其他事项

  1、企业信息和良好行为录入:参评企业应按时、完整、准确录入信息和良好行为。因自身原因漏报、错报、迟报相关资料,以信用系统自动计算的分值为准。

  2、综合检查得分录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2023年度企业咨询质量和执业行为的“双随机”检查得分录入系统。

  3、不良行为信息录入。根据“信用管理办法”要求,由市住建局将规定时间内企业的不良行为信息录入“系统”,并按评价标准录入信用扣分值。

  4、对企业的所有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公示,根据评分标准,系统自动计算企业信用得分并进行公告。

  附件:2023年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xls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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