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09:0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防范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现就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优化调整如下:
我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中信用因素比例和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各类系数(包括方法一中的G1、G2、K值,方法二中G1、G2、Q1、K1值,方法三中的K、△、B值,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范围)统一在初步评审后抽取。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