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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三季度市级项目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1 10:2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锡建建市〔20234号)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三季度市级项目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检查项目

检查范围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接监管的三季度招标标段以及正在进行招标的标段,本次检查共抽取了9个依法必须招标标段,抽查比例为37.5%,高于规定的抽查比例25%

(二) 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从业情况,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查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了严格检查,检查发现部分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但招标人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2.部分项目中标人公告内容填写不全;

3.个别项目招标人评委未按规定备案;

4.个别项目定标报告中,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票决支持理由不明确。

(二)在建项目的发(承)包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等其他情况,由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另行通报。

三、问题处理

(一)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扣分详情详见附件。

(二)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人,通过行政约谈方式,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并责令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四、相关要求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行为主体要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政策文件,强化行业自律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良性发展。

(三)招标人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定标等环节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我市“评定分离”相关规定,规范定标行为,保证定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下阶段,将继续结合营商环境整治的要求,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市场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

 

附件:建设工程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xls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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