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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品质住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16:5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3-00301
发文日期
2023-09-07
公开日期
2023-09-07
文件编号
锡建发〔2023〕1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建设,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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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品质住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品质住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397

 

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品质住区建设管理的

实施方案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和强化我市高品质住区规划建设全周期管理,进一步提升住宅高品质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根据《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无锡市高品质住区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品质住区建设管理制定如下方案。

  • 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品质为上”的理念,遵循“管控源头、织密过程、强化后续”的原则,按照“聚焦职责、理顺环节、明确目标”的思路,分清流程阶段、分清行为边界、分清责任主体,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全面实现贯穿高品质住区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的全周期管理。

  • 实施路径

   围绕城市空间高品质和住宅产品高品质两个核心要点,建立集政策供给、规划设计、施工建造、查验交付、物业运维为一体的全链条管控体系。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总体城市设计,确定一级高品质住区引导区和二级高品质住区引导区(详见附件1),加强对高品质住区范围内的功能布局、建设容量、建筑形态、市政交通、公建配套等规划研究工作;在一级高品质住区引导区内的项目建设应按照一级高品质住区要求进行建设,形成引领与示范效应;鼓励并引导全市新建小区均按不低于二级高品质住区要求进行建设。建立“双评估机制”即实施前评估和实施后评估,实施前评估以《无锡市高品质住区规划设计要求》为指导,在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提出高品质要求,实施后评估由建设单位根据《高品质住区控制要素评价表》(试行)(详见附件2)进行申报,评分确定。

三、管理阶段与职责

(一)土地出让环节

1.开展地块出让阶段规划评估,各相关部门根据评估结论,对高品质住区的规划条件、建设要求、管理要素等指标进行科学制定和动态优化。高品质住区在地块出让前应当在《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标准、建筑高度、建筑风貌、配套设计等高品质住区相关规划要求;在《地块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确关于绿色低碳、配套设施、质量保险、物业管理等相关建设指标要求。

(二)方案设计环节

2.相关审批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建设单位的规划方案是否符合高品质住区的相关规划要求进行方案审查。设计单位在进行相关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时,应细化落实相关高品质规划、建设指标要求;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高品质住区控制要素评价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审批部门负责指导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落实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后核发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3.施工图设计单位应将土建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管线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专项工程纳入到设计文件中,完成高品质住区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整体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或相应主管部门应在进行常规审查的基础上,就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照高品质相关指标进行设计开展专项审查,并在审查意见中载明高品质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

(三)施工管理环节

4.相关部门在对高品质住区的施工许可材料进行审查时,应核实工程规划许可证、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已通过高品质相关指标的专项审查,不符合要求不得核发相关开工许可证明。

5.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对项目高品质内容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并负责将高品质住区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日常质量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压实各方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经验总结,推广首套成品房完工后样板参考制度,确保提升项目的整体成品房质量。

6.相关部门应当鼓励建设单位积极推行全过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建设模式开展高品质住区的建设;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指导建设单位推行绿色施工、使用绿色建材,并开展智慧工地建设。

(四)工程验收环节

7.相关部门应当在办理规划核实技术审查时,重点核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相关高品质指标的内容落实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实施监督验收过程中,应当重点核实该项目高品质指标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加强对高品质相关建设内容的质量验收把关,并就相关情况明确写入竣工报告。

8.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组织对高品质住区内的成品住房按分户验收管理相关规定,在竣工验收时实行“一房一验”。成品住房质量应满足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五)交付使用后管理

9.相关部门应当指导建设单位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建立售后服务承诺制度,优化售后服务工作流程。在保修期内,由售后服务机构对高品质住区内相关设施设备的质量提供保障。

10.相关部门应当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引导高品质小区建立“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日常监督小组,畅通业主反馈渠道;应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探索物业管理服务提升的项目内容、标准要求,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促进和规范物业行业在高品质住宅小区的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督促机制。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各相关部门高品质住区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意见落实好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定期协调推进,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各有关部门应加强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到位。

(三)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用好网络平台、广播电视、报刊书籍等全媒体渠道,加强高品质住区宣传推介,积极介绍先进地区做法和典型案例,让各类群体参与到高品质住区的建设中。

附件1:无锡市高品质住区分级指引图.doc

附件2:高品质住区控制要素评价表(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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