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09:5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3-00168
- 发文日期
- 2023-07-26
- 公开日期
- 2023-07-26
- 文件编号
- 锡建城〔2023〕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城市, 建设, 建筑
- 内容概述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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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建设工程质量意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锡建施〔2001〕2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评选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评选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验收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受理截止日期前需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
已申报过“太湖杯”或者市政相关优质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初审。申报企业按要求将工程项目申报表及相关申报资料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公示。经公示后,在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内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向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工程,由企业直接向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
经申报的工程项目,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局官网进行申报公示。申报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
(二)复审。经申报公示后的工程项目,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申报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复审,结合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情况,确定拟现场复审项目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市政工程专家考核组对拟现场复审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对申报城市道路类评选项目,现场随机进行钻芯取样。取样结果经专家考核组认定,对取样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两年内不得申报“太湖杯”及市政其它相关优质奖,并对其市政信用分计分下月起扣除5分,时限6个月。
(三)评选。按照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评审有关要求,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申报工程进行全面审查,形成拟推荐获得"太湖杯"工程项目名单。
(四)公示。按照有关程序要求,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拟获奖工程名单,并将拟推荐工程项目名单通过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期一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
(五)公告。根据公示情况,由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并公告最终获奖工程名单。
三、申报规模标准及要求
(一)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管线、管廊等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含)以上,县级市在1000万元(含)以上。
(二)城市隧道、互通立交桥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
(三)给水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以上。
(四)城市照明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含)以上。
(五)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2500万元(含)以上,且海绵设计方案中海绵造价在500万元(含)以上。
(六)其它具有创新示范和指导作用的市政精品工程。
注: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由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评审资格。
(二)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原则上应作为向上(级)推荐申报市政相关优质奖的基础。经推荐申报的工程项目,若因工程项目未落实有关评选要求导致对全市市政优质奖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单位两年内不得申报“太湖杯”及市政相关优质奖,并对其市政信用分计分下月起扣除5分,时限6个月。
(三)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1日。请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接本通知后尽快组织相关企业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地址及联系人
申报地址:无锡市市民中心8号楼734室局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陆佳,联系电话:81822736。
附件1 2023年度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要求.docx
附件2 2023年度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