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17:1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3-00151
- 发文日期
- 2023-06-28
- 公开日期
- 2023-06-28
- 文件编号
- 锡建建市〔2023〕1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城市, 建设, 建筑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23年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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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造价咨询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根据《关于开展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筑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在7月至8月组织开展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造价监管系统”) 中注册在无锡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分公司,全年检查比例大于90%,原则上每个企业每年只检查一次。
二、检查时间
2023年7月至8月。具体时间、抽查企业及检查准备资料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企业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从业行为、专职专业人员执业行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填报情况及抽查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质量。
抽查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范围是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公司)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结算)成果文件。若在上述时间内企业无工程结算业务的,则从该企业在省造价监管系统内近两年填报的项目中抽取。
四、检查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
2.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等。
3.相关行业标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计价依据等。
五、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用检查组至抽查对象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专家按检查评分表(见附件)检查打分,并现场反馈检查情况,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
六、检查要求
(一)在检查范围内抽取被检企业,检查专家现场对每个受检企业随机抽取2个咨询项目,受检企业按要求提供检查相关资料。
在无锡市工程造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检查。参加检查的专家所在的企业,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专家按时到位。各专家需要自行携带手提电脑,准备好检查依据的相关文件以及计价软件。列出检查中的问题清单和扣分依据,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并进行确认,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总结。
(二)所有被检查企业应当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1.按通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及时提供检查需要的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2.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抽查项目的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
3.按要求进行检查结果确认。
(三)专家按标准进行评分,检查结果须经检查专家和被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印章。
(四)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得分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评的依据。
(五)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精神
附件:无锡市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质量检查评分表.xls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