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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17:1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3-00151
发文日期
2023-06-28
公开日期
2023-06-28
文件编号
锡建建市〔2023〕1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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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3年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造价咨询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根据《关于开展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筑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在7月至8月组织开展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造价监管系统”) 中注册在无锡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分公司,全年检查比例大于90%,原则上每个企业每年只检查一次。

  二、检查时间

  2023年7月至8月。具体时间、抽查企业及检查准备资料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企业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从业行为、专职专业人员执业行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填报情况及抽查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质量。

  抽查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范围是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公司)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结算)成果文件。若在上述时间内企业无工程结算业务的,则从该企业在省造价监管系统内近两年填报的项目中抽取。

  四、检查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

  2.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等。

  3.相关行业标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计价依据等。

  五、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用检查组至抽查对象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专家按检查评分表(见附件)检查打分,并现场反馈检查情况,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

  六、检查要求

  (一)在检查范围内抽取被检企业,检查专家现场对每个受检企业随机抽取2个咨询项目,受检企业按要求提供检查相关资料。

  在无锡市工程造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检查。参加检查的专家所在的企业,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专家按时到位。各专家需要自行携带手提电脑,准备好检查依据的相关文件以及计价软件。列出检查中的问题清单和扣分依据,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并进行确认,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总结。

  (二)所有被检查企业应当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1.按通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及时提供检查需要的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2.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抽查项目的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

  3.按要求进行检查结果确认。

  (三)专家按标准进行评分,检查结果须经检查专家和被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印章。

  (四)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得分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评的依据。

  (五)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精神

  附件:无锡市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质量检查评分表.xls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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