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一季度市级项目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10:3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锡建建市〔2023〕4号)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一季度市级项目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检查项目
检查范围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接监管的一季度招标标段,本次检查共抽取了10个依法必须招标标段,抽查比例为37%,高于规定的抽查比例25%。
(二) 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从业情况,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查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了严格检查,检查发现部分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市场行为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存在的问题
1.部分监理项目评标办法中评审因素未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的规定设置;
2.个别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未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附件2的规定设置。
(二)评标专家行为存在的问题
1.评标专家董正强、李严、俞海蓉、张银春、刘叶红、邢士伟、张倩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审。
(三)其他在建项目的发(承)包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由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另行通报。
三、问题处理
(一)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扣分详情详见附件1。
(二)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人,通过行政约谈方式,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并责令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对存在问题的评标专家,按照《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并移交市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处理,扣分详情详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行为主体要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政策文件,强化行业自律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良性发展。
(三)各招标人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定标等环节的内部管理,建立招标文件内部审核流程,提升招标文件编制质量。
(四)评标专家要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高评标质量。
我局将继续结合营商环境整治的要求,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市场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
附件1:建设工程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xlsx
附件2:建设工程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评标专家行为).xls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