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提请废止《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16:2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住建部取消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中的部分内容不再适应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的要求。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涵盖了《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满足我市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要求。拟提请对《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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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xjzsczj@163.com
附件:《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doc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