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提请废止《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16:2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随着国家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改革,原有招标投标领域的行政审批、管理事项发生较大变化,全面推行电子化交易,取消了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与规模标准也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部分内容与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上位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不再适应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需要。
新修订的《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涵盖了《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满足我市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方面的要求。拟提请对《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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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doc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