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公告(118批)
发布时间:2023-03-15 13:2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3-00038
- 生成日期
- 2023-03-15
- 公开日期
- 2023-03-15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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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无锡市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公告(118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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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下列家庭初步符合无锡市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对申请家庭的资格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2758689、81823575。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经本局核准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5日
备注:
1、2023年1月30日起,无锡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937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其中,符合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
2、2023年1月30日起,无锡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调整为: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4699元(含)以下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市区范围内取得过任何拆迁安置补偿的无房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