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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报送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10:0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3-00036
发文日期
2023-03-10
公开日期
2023-03-10
文件编号
锡建设〔2023〕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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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推荐报送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名单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审图机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更好地支持建筑节能、勘察设计与科技项目的政策咨询、评优评审、检查调查等工作,我局决定建立“无锡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请各单位根据条件推荐报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科研咨询等相关单位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所在单位商事登记在无锡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为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勘察七个专业组。

  二、拟推荐报送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备丰富的勘察设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

  (三)具有本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注册执业资格。

  (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至少2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或审查过至少5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

  (五)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专家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及时了解掌握本专业技术发展状况,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意见,协助制定无锡市建筑节能、勘察设计行业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积极参加我市建筑节能、勘察设计与科技项目的政策咨询、评优评审、检查调查等活动。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对照推荐条件,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确定单位推荐人选。被推荐人应填写《无锡市勘察设计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参与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推荐单位。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并严肃处理。

  (二)各推荐单位择优遴选推荐人员,填写《无锡市勘察设计专家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无锡市勘察设计专家汇总表》(含电子版及扫描件)、《无锡市勘察设计专家申请表》(含电子版及扫描件)及被推荐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设计处。我局将对被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后组建专家库并予以公示。

  (三)“无锡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组建后,原有的“建设工程绿色建筑(含抗震设计)技术审查专家库”、“无锡市工程勘察行业专家库” 、“无锡市深基坑(边坡)工程专家库”即行废止。

  联系人:建筑节能与设计处  周飞

  电 话:0510-81823551

  邮 箱:wxjzjnysjc@163.com

  地 址:无锡市市民中心8号楼739室

  附件:1.无锡市勘察设计专家申请表

  2.无锡市勘察设计专家汇总表

  附件下载.doc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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