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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市政企业信用考核现场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14:0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3-00033
发文日期
2023-03-07
公开日期
2023-03-07
文件编号
锡建城〔2023〕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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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市政企业信用考核现场考评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市市政业企业信用考核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实名制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锡建城〔2018〕3号)、《关于调整市政施工企业信用分值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城〔2020〕4号)要求,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市政企业信用考核现场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23年3月—5月。

  二、考评范围

  考评范围为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具备检查条件的所有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原则上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管理系统中在建项目库为准。对于将要完工的项目,应提前安排检查计划;对于检查开始时还未达到进度要求,检查过程中施工进度符合检查要求的项目也应在后期列入检查计划。

  三、考评内容

  按照锡建城〔2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政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对项目各方主体的建设市场行为及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及施工实况进行量化检查评分(详见附表)。

  四、检查要求

  (一)成立现场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城建处、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依据检查项目情况,局城建处、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配备现场检查人员,成立若干个现场检查小组,组长由上述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协商后随机产生,现场检查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考评的检查项目、检查重点及考核分确认工作,现场考核分一经组长确认,不得变更。

  (二)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现场综合考评工作,结合本地市政类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做好项目入库及相关考评准备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可根据项目检查进度及各区实际情况,采取抽查、委托检查、督导检查等措施,适时优化现场检查方式,确保现场考评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严格现场考评纪律。现场考评组工作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尺度统一的原则,确保考评工作质量,违反考评相关工作规定的人员,按规定程序问责。被考评单位要确保现场检查秩序,客观反映项目现场管理情况,确保台账资料真实有效。对现场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应付检查、影响现场检查工作秩序的,经核实,按照锡建城〔2018〕3号文件要求扣减本次现场考评分值,情节严重的本次现场考评分值按0分计入,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规范处罚处理程序。各考评小组要按照边检查边督促整改的要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由考评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开具整改、停工通知及相关处罚意见书,情况严重的工程项目直接予以处罚处理。参评单位对考评或相关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申诉,考评小组或相关处罚单位应及时予以回复。

  无锡市市政企业综合考核用表.doc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7日

  (联系人:陆佳,电话:81822736,手机号:1386168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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