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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无锡市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14:2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12号)、《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的通知》(苏建函价(2023)31号文)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2023年2月17日前,各企业在网上填写并自审无误后,将所有报表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要求PDF格式合并为一个文件,用附件1中的序号+企业名称命名),发至邮箱22493835@qq.com。(所有企业网上填写数据后暂不提交,须等审核修改至无问题后再通知上报。)各企业须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报表审核、修改并在系统进行提交,逾期一律视为迟报。

  二、填报对象: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应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按年度依法及时准确填报,无锡地区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1中暂未列出的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至“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联系市住建局进行报表填报。(非独立法人分公司不单独填报,在总公司中合并上报。)

  三、填报途径: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点击“统计调查系统”,有“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加密锁的企业可直接用加密锁登录,没有加密锁的企业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没有加密锁且以前年度没有填报过统计报表的企业、没有加密锁且以前填过但丢失了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于2023年2月4日前提出用户名和密码申请,并将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22493835@qq.com。

  四、填报要求:

  1、企业应高度重视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准确、按时、完整、如实填报。

  2、填报人员应认真阅读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苏建函价(2023)31号文及本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各报表数据,并自行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力争一次通过。

  3、报表填报时间、填报质量将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之一。填报内容出现省、市通知中所提及错误的;出现其他错填、漏填指标,经审核修改后再次出错的;报表提交后,省厅审核后要求复核,确认数据有误的;报表数据虚假,与实际不符的,均属于填报质量差的情况。

  五、注意事项:

  1、填报系统中企业基本情况有变更的须进行更新修改,组织机构代码的位置须填写18位三证合一信用代码,企业邮政编码应准确详细填写。

  2、所有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人员信息、财务数据应纳入总公司填报,分公司所在地区若超过3个省,第3个填写“其余,合计 家”。

  3、第10项:企业主营业务中工程造价咨询与工程咨询为不同性质,填报时不可混淆。

  4、第14项: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是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除金融机构只填与工程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企业均需填报所有人员。

  5、第45项:“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不为0的,必须填写第86项“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造价总额”,且两者逻辑关系应匹配。

  6、第97项:应付职工薪酬项应填写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而不是余额。

  7、第100项:累计折旧和第101项本年折旧,不可只填当年折旧,不填累计折旧,且累计折旧数不可超过第99项固定资产原值,即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本年折旧。

  8、第104项:财务费用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第105项利息净支出,根据会计“财务费用明细账”中的“利息支出”项目填报,且104项≥105项。

  9、企业收入类指标均为不含税金额。

  六、报表审核:市住建局收到企业报送的报表后,将依据报表制度及注意事项,逐项进行审核,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统一反馈至工作群,各企业应在系统中修改后,重新打印报送审核,直至无问题。审核通过的企业,收到通知后方可在系统中提交上报。

  各有关企业在统计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电话:0510-8182275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2326699。

  附件1:无锡市2022年咨询企业统计报表汇总表

  附件2:无锡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用户名、密码申请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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