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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初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10:2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1-00453
发文日期
2023-01-11
公开日期
2023-01-11
文件编号
锡建质安〔2023〕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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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初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管服务中心,无锡建筑行业协会,无锡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无锡市安装行业协会,无锡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2〕263号)相关要求,即日起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初审推荐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推荐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11月30日及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装饰、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工程项目。

  根据城乡建设发展新形势需要,进一步助推我省建筑业改革,助推城市更新行动,特设装配式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智能建造、城市更新五个专项。其中:装配式建筑工程和智能建造专项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专项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要求在2021年11月30日及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按规定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含相关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备案机关的确认时间为准。申报项目工程规模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各申报企业根据“扬子杯”的申报要求,在2023年1月15日之前,按申报类别将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反映项目主要特征的图片(不少于10张)发送到各专业对应的邮箱号(见附件2)。各申报企业在2023年1月20日之前,将申报资料递交到市市民中心(观山路199号)12号楼政务大厅G区住建局窗口,申报资料需按“扬子杯”申报要求,一式两份,按目录排序整理胶装,档案袋密封,封皮贴好。申报资料除行政主管部门最终的意见栏暂时不需要签字盖章外,其他申报资料及相关内容都应完善,其中市政工程、安装、钢结构专业工程5 分钟左右的录像片应在2023年2月10日之前制作完成。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成立初审推荐工作委员会,按照《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苏建规字〔2015〕2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省厅通知明确的申报要求,对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要求后,视情况对项目现场进行复查,按照申报数择优推荐申报项目,签署意见后报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根据省委、省政府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要求,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通过“江苏省优质工程、省级工法及新技术应用示范管理系统”(网址:http://58.213.147.241:7080/w/com/home)进行。由拟推荐项目申报企业在线填报工程项目申报表,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并上传至系统。其中,智能建造专项今年暂不通过系统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受理项目申请后,在市局官网及时公开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清单和反映项目主要特征的图片,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次推荐项目优先推荐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产业现代化、有重要技术创新、积极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项目。对已获得扬子杯、本次推荐扬子杯的建设工程项目和专项项目,不再推荐其所属专业工程项目。

  (三)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项目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对申报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类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设计应获得省、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省级协会优秀勘察设计奖。装配式建筑工程应获得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及以上奖项,或列入市级及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本次推荐项目应优先推荐获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及以上奖励的工程项目。

  (四) 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各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0日。各申报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逾期不予补报。所有推荐申报项目和备选项目资料一次性申报完成。各专业申报工作联系人详见附件3。

  (五)参与初审推荐工作的各部门应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和质量第一、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做好“扬子杯”初审推荐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企业自愿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扬子杯”初审推荐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510-81823557。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2〕263号).pdf

  附件2: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3: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无锡地区申报联系人及邮箱.doc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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