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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函(保险)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应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10:3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2-00207
发文日期
2022-09-14
公开日期
2022-09-14
文件编号
锡建建市〔2022〕2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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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函(保险)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应用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知》(国发2022〕12号)、省政务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应用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022〕62号)的要求,持续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现就进一步明确保函(保险)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应用通知如下:

  我市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保险)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任何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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