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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5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8-26 16:5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2-00186
发文日期
2022-08-26
公开日期
2022-08-26
文件编号
锡建办函〔2022〕11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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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59号提案的答复函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致公党无锡市委:

  贵委提出的《完善地方立法及举措 优化住宅小区社会治理体系》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区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小区治理能力,我市全面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并积极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试点,从多元化的角度促进共同参与小区治理局面的形成。

  一、进一步推动《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

  《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进行了修订,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在规范各级政府、各部门职责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突发事件处置、矛盾纠纷调解、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一是明确了属地政府职责,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该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直接负责协调人民群众日常纠纷、处理人民群众各项基层事务,要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明确在面对疫情等突发事件期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物业服务人开展应对工作。

  二是明确了物业管理是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参与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律明确的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活动建立职责清单,明确各自职责范围,要组织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相关人员、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培训。

  三是明确了建立多元治理体系,实施协同协调处理机制。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基层治理、物业管理呈现老问题不断、新问题又出的局面,稍有处理不慎,就容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事件。为有效化解矛盾,《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在多元治理体系建立上进行了探索,要发挥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体现基层社区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同时,还明确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相衔接的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加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

  二、进一步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矛盾化解机制

  以《关于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行业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小区治理中的作用,推动《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以板块为单位,推进执法进小区工作,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建立沟通解决、跟踪反馈渠道。按照区域管理的原则,逐步形成属地吹哨、部门报到、齐抓共管的局面。目前,惠山区长安街道等已进行试点,在小区内公布了涉及小区管理事项的部门职责和投诉电话。

  部分街道还在探索成立矛盾协调处理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挂帅,各分管领导挂钩负责,邀请有经验的退休干部、老党员、派出所民警等参与属地矛盾协调,提前介入,持续跟踪,确保各类问题处理有方法,范围不扩大。    

  三、进一步规范业主组织的组建、运行和监督

  目前,我市居民小区由于入住率、参与度、意见难统一等原因,业委会的成立比例还相对较低。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比例进行了调整,虽然表决通过条件有所降低,但是表决参与比例有所提高,实际又提高了表决难度。同时,全国人大法工委明确不得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在法律和规范层面上设置条件或者门槛,应该由业主进行充分表决,共同决定。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可以通过小区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进行约定,并由属地街道引导把关,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党员干部等参与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协调推动小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

  积极推动《无锡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指导规则》落实,相关配套文件含《小区管理规约》、《小区议事规则》均有示范文本,供属地街道在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运行过程中使用。两级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指导,但受限于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确和相关上位法规则还不完善,在对其监管上存在较大难度,我局将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调整情况,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修订《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更细化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表决规则和运行规范。

  为了更好地建立业主组织管理体系,我局已拟定《无锡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试行)》,并在征求意见。作为业主组织的有效补充,各区住建部门在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已在积极指导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经济适用房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引导居民发声,参与小区管理,监督提升物业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下一步,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和属地街道还将在《无锡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试行)》出台后,积极引导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并规范运作,发挥在小区治理上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提升“智慧物业”服务小区治理的作用

  建设覆盖物业服务全环节的“智慧物业”管理系统,对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数据、管理流程等进行梳理汇总,优化住宅小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开发电子投票功能,对接无锡市房屋登记中心的房产数据,制定《关于电子投票在维修资金使用中的指导意见》,从试点维修资金使用表决,逐步探索在住宅小区全领域表决中的推广,为业主委员会选举和业主公共事项表决提供更有效更便于监督的决策途径。

  目前,该系统还在做二期开发建设,通过整合管理职能和管理资源,对发挥系统的智慧管理作用进行完善,不断流程梳理,形成流程和资料清单,为系统的全面推广奠定基础。对电子投票系统等进行优化完善,不断开发涉及业主表决的新功能,畅通业主反映问题的新渠道,充分发挥提升“互联网+”对政府服务能力的加成。

  五、进一步完善对物业管理的监督考核

  我局调取了2021年下半年所有分类为“物业管理”的12345工单,对问题进行分析,通过问题导向探索提升小区治理的办法。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无锡市物业管理项目考核综合评价方案》,有效解决了“双随机”检查频次和覆盖面不足的问题。建立市、区、街三级监管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类型物业管理项目的监管,提高对管理不到位项目的监管频次和街道考核权重,并将考核评价与企业信用评级挂钩,倒逼企业用心做好小区管理和服务。

  《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有进一步进行修订的立法计划,我局将在新周期政策体系完善过程中充分考虑吸纳贵委提出的建议内容,逐步完善小区管理的政策依据。下一步,我局也将继续按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不断完善小区治理体系,通过多方力量参与、多项举措实施,逐步推动小区治理能力的提升。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唐雄明;联系电话:8182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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