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7-28 16:1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投诉人: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被投诉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一、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6月13日及6月16日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编号为WXBH202012008-X04的无锡开发测试云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二次公示理由以及6月15日异议答复书回复与事实不符。投诉人提供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诉主张:投标业绩“啬园路快速化改造(跃龙路-通富路)机电安装工程”满足无锡开发测试云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请判定并恢复投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身份。
二、 被投诉人的答辩及请求:
略(详见书面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 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略(详见书面投诉处理决定书)
四、 投诉受理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依据:
经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情况属实,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诉成立。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滨湖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