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1 22:2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2-00081
- 发文日期
- 2022-05-01
- 公开日期
- 2022-05-0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城市,建设,建筑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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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各区税务局 :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市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