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08:2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2-00077
- 发文日期
- 2022-04-29
- 公开日期
- 2022-04-29
- 文件编号
- 锡建质安〔2022〕1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城市, 建设, 建筑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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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市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系列工作部署,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假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周边地区疫情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疫情防控工作依然处于关键时间。同时受疫情影响,各工地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层层拧紧责任螺丝,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提前谋划部署,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
二、聚焦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带队,局质量安全监管处、建筑市场建管处、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市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处室、基层单位业务骨干任组员的“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区“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详见附件),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坚决予停工整改、通报曝光、信用扣分等联合惩戒措施。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针对“五一”假期工作特点,扎实开展假日期间督导检查工作,原则上每日检查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疫情防控排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工地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登记门铃码全覆盖、全员核酸检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现场防疫物资储备等落实情况,对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工地,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全市通报、信用扣分等惩戒措施。
(二)加强施工重点环节排查。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对于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特种机械使以和工地集体生活区用电、生活区防火、易燃易爆物管理等环节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对现场所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于管理人员不在岗或未通过实名制系统开展考勤工作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加强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和小型工程隐患排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锡安〔2021〕25号)、《关于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全领域、全过程、全覆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1〕46号),重点对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和小型工程登记备案手续、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核查,对未履行工程建设基本手续或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移交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板块依据职责赋权予以查处。
三、严格值班值守,落实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制度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关于加强建筑工地节假日期间监管部门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1〕11号)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值班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准确客观、真实扼要”原则,落实信息报送制度。4月30日起至5月3日期间,每日通过工作群于14:00点前填报《2022年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疫情统计表》和《2022年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安全生产情况统计表》;5月4日15:00前报送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汇总表。报送邮箱:wxszjj724@163.com。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五一”假期督导检查计划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五一”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