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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无锡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示范城市建设行动计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6 17:0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无锡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示范城市建设行动计划》(锡政办发〔2022〕4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近日印发并执行。《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六个部分,并附《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无锡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一、制定背景

  202146月,通过省内竞争性选拔和国家竞争性评审,无锡市成为全国首批创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示范城市。为此,国家、省住建部门对我市示范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市委书记杜小刚提出了“成为全国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示范中的示范’”的创建目标和要求。2022314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系统化全域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22〕27号)。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一方面,文件提出了全面建成“内外兼修、独具特色、示范引领”的海绵城市的总体目标,明确和细化了分年度的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要求“2021年底前,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示范项目;2022年底前,各区至少形成一个具有连片效应的海绵城市示范区;2023年至验收前,形成国内领先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另一方面,文件明确了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水系治理、排水管网及场站、能力建设等六大类项目的建设任务、责任主体和实施计划,共计安排工程类项目366项,确保创建工作任务清单化、责任主体具体化。同时,围绕创建要求,明确了各区要依据排水管控分区,制定工作方案和建设计划,确保各自建成区完成海绵城市达标区建设任务。

  (二)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文件明确了补助资金的使用要求、支持范围、补助方式,突出支持具有示范效应的重大项目,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依据财政部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无锡实际,确定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包括四大类:一是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供排水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城市内部蓄滞洪空间、城市绿地、道路广场、城市内河(湖)生态修复等项目;二是海绵城市建设涉及的地下管网、城市雨洪行泄通道、城市排涝沟渠建设改造以及管网排查、监测设施建设等;三是居住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公共空间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等;四是配套能力建设,包括海绵城市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及基础普查、规划编制、技术咨询、创新研究、标准制定等项目。按照系统化全域的要求,以及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海绵办受理审核、财政拨付的思路,确立了资金使用管理流程,强化了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绩效负责的绩效评估要求,确保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的规范。

  (三)明确绩效考核要求。文件提出了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并赋予一定的考核权重。在考核内容上,围绕示范城市建设要求,参照国家、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考核标准,依据建设计划和任务中确定的责任分工,主要对成员单位项目建设、体制机制建设、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考核组织上,明确了由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核工作,市海绵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海绵办成员单位,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市考核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节点化推进,建立重大项目定期报送工作制度,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二)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中央奖补资金,确保支付进度;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采取多种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渠道。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专项考核内容纳入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督查专报制度,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城建处 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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