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融合绿色低碳 共享“海绵”福利(中国建设报)

时间:2022-02-03 14:28 来源:

    美丽城市,绿色低碳“海绵”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连日来,一系列事关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磅文件的发布,让“绿色低碳”“海绵城市”迅速成为网络热词,而作为城市建设最前端的规划设计,如何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尤其是将其同海绵城市发展理念有机融合、将“规划引领,匠心设计”落到实处等问题,无疑是业界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为此,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海绵城市建设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永鹏。

《中国建设报》:美丽城市建设,离不开“科学规划,匠心设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方面,提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都要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请结合国内试点示范经验,谈谈海绵城市在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城市规划设计层面有哪些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

吕永鹏:

2013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明确了“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2015年以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厦门、上海等两批30个试点城市进行了近五年的实践和探索。从试点城市的实践经验和实施效果来看,海绵城市这种城市发展方式是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的有效途径。

南平市武夷新区水之厅海绵型公园

具体而言,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是通过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传统的雨水管理理念是以排放为主,且大面积硬化,破坏了健康的水文循环,往往导致逢雨必涝、雨后即旱,属于高碳型。而海绵城市建设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碳排放,还通过提升绿地、湿地的功能增加了城市碳汇,体现了绿色城市、低碳城市的理念。

从试点城市的具体实践来分析:首先,海绵城市理念要求加强规划设计引领,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一张蓝图干到底。尤其是在规划阶段就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要素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与之相反,某些城市长期缺乏海绵城市理念,为缓解逢雨必涝、雨后即旱,采用增加大规模强排工程、长距离调水工程等不得已而为之的高碳排放措施。其次,牢固树立雨水是城市宝贵水资源的海绵城市理念,利用雨水花园、蓄水模块等海绵城市设施收集处理屋面、绿地等下垫面的雨水,就近用于道路、广场清洗、绿地浇灌等,替代了部分自来水用量,从而间接减少碳排放。最后,通过绿色屋顶、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海绵城市设施可以增加碳汇,缓解热岛效应,直接或间接地减少了碳排放。例如:在屋顶坡度小于15度、高度不超过50米的商业、商务、科研等公共建筑,设置屋顶花园;根据建筑特点,实施以垂直绿化为主的立体绿化建设,来进一步提升绿色容量等增加碳汇的措施,都是非常行之有效的办法。

《中国建设报》:“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城市韧性”,是《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明确要求。请谈谈海绵城市建设在推动城乡绿色发展过程中能发挥哪些具体作用,现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有哪些可资借鉴的经验做法。

吕永鹏:

海绵城市是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海绵城市理念在推动城乡绿色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是推进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特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30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中有少量县级市以及部分中小型地级市,某些省级试点城市中也有不少县级城市,分布于我国各个方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现阶段全国县城绿色低碳发展有以下三方面的借鉴价值。

南平市崇阳溪生态水系和海绵型慢道

一是安全为先、顺应自然。县城、新开发区、新建建筑的选址应选在安全的位置,尤其是要关注洪涝安全和对水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影响;县城建设应融入自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河湖,尤其是不破坏流域健康的水文循环系统,保持生态基础设施体系连续完整。二是城市更新、源头低碳。县城基础设施较为落后,以前常常采用“大拆大建”,并盲目照搬城市的大集中、灰色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在试点城市中采用了城市更新方式,并探索了问题—目标—效果为导向的多种“海绵+”“+海绵”新模式,比如将海绵城市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解决综合环境品质差的问题、将海绵城市与河道治理相结合解决黑臭水体污染问题、将新区建设与海绵城市相结合实现新城不再内涝的目标等。此外,试点过程中还特别注重源头减排、生态低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多次组织专家组赴试点城市现场指导,强调基础设施建设要因地制宜,县城和中小城市应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加强雨水资源的就近利用,并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降低涉水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等综合成本。三是量力而行、共建共享。县城基础设施欠账多(比如大部分雨水管道标准不足1年一遇),且经济条件相对薄弱,试点城市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等模式,聚焦突出问题和有限目标,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建共治共享,取得了“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等积极成效。

《中国建设报》: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根据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强调的内容之一,同时要求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请谈谈现阶段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方面存在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缩小差距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哪些,以及如何有效解决。

吕永鹏:

近年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市内涝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很多城市仍然存在逢雨易涝的现象,与《实施意见》的要求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及其原因有三点。

一是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实施意见》明确“治理城市内涝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部分城市相关人员认识不到位,甚至有人认为“老百姓家里积点水没事,我们小时候家里常进水”“前几年都没积水,只是今年这场雨太大罢了”……对治理内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二是系统化实施方案不系统。《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编制各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窃以为这相当于内涝治理攻坚战的作战方案,没有作战方案何谈打仗?但调研发现,部分城市的系统化实施方案不系统,仅仅是该城市计划实施工程项目的简单罗列,并未明确系统治理内涝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难以确保实现“5年内见到明显成效的目标”。三是缺乏安全韧性和海绵城市理念。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城市内涝防治全过程耦合安全韧性技术研究指出,韧性城市应具备应对性、适应性和恢复性三大核心特征,并综合考虑致灾因子、抗灾因子和承灾因子等方面,多数城市尚缺乏安全韧性理念。此外,部分城市尚未完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如某排水系统片区历史上从未积水,但由于片区内某较大面积新建地块未进行雨水源头减排管控,地块外排径流量超标,导致近两年地块周边道路常常积水。

南平市建阳区考亭片区海绵城市和水美城市示范工程

要缩小城市现状与国家要求的差距绝非易事,各地政府大多面临本底情况不清、历史欠账大、本地技术力量薄弱等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此有两点技术性的建议供参考。一是要方案系统、公示明确。建议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水文、气象等部门组织重点研究并发布本地区可能最大暴雨(PMP)和可能最大洪水(PMF),各地更新发布暴雨强度公式、长短历时雨型并摸清本底情况。在此基础上,完善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并通过官方媒体发布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清单和消除期限、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对应的小时设计降雨强度(如上海5年一遇为每小时58.1毫米)、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标准(如北京100年一遇24小时降雨总量为298.5毫米、1小时最大值、地面积水设计标准、积水最大允许退水时间等)、防洪排涝标准、年度工作目标等定量数据和信息,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避免出现政府和公众针对“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的理解偏差。二是要统筹实施、重点突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实施意见》要求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流域区域洪涝统筹体系、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应急管理体系三个体系必须同时发力、必须在“同一技术频道”上讲话才能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在此基础上,建议以近年来内涝严重城市和重点防洪城市为重点突破口,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并抓紧开展洪涝治理,尽快实现初步成效。

《中国建设报》:美丽中国,城市先行。《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美丽城市评价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作为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理念和方式,海绵城市对美丽城市建设的促进作用有哪些?

吕永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和提升城市宜居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了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在试点城市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过程中,海绵城市建设是重要内容。作为一种新的城市发展方式,海绵城市对美丽城市建设有三方面的促进作用。一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营造了更为生态宜居的城市空间。《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规定年径流总量控制、路面积水控制与内涝防治、城市水体环境质量、自然生态格局管控与水体生态性岸线保护等为考核内容,地下水埋深变化趋势、城市热岛效应缓解为考査内容。目前全国正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城市营造了更为生态宜居的空间。二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提升了城市涉水基础设施的功能系统性。传统的涉水基础设施的匹配性和系统性较差,在部门或者行业边界不明确的情况下,往往难以发挥最大功能,甚至还自相矛盾。比如某城市因雨水入河排放口有污水混入被曝光,当地一刀切将雨水排放口填堵,导致汛期雨水口周边道路常常发生内涝,老百姓怨声载道。海绵城市建设的“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技术路线,可有效提升涉水基础设施的功能系统性。三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提升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连续完整性。国际上,生态基础设施包括自然区域和其他开放空间相互连接的生态网络系统、“生态化”改造后的人工基础设施。海绵城市设施与绿色基础设施类似,侧重于可持续的雨水管理,通过建设绿色屋顶、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河道滨岸带等海绵城市设施,将水文循环过程与生态基础设施相结合,充分发挥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增强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连续完整性。

《中国建设报》: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发文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并公布了全国首批20个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名单。这意味着我国的海绵城市建设从局部试点正式进入到系统化全域推进示范阶段。请谈谈对系统化全域推进示范阶段的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建议。

吕永鹏:

今年上半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开展了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竞争性评审工作,确定了首批20个示范城市,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示范城市建设,个人有三方面的心得体会和不成熟建议。

一是示范城市要求应显著高于试点。两批30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经过近五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尤其是“十三五”期间试点城市在水体黑臭消除和试点区内涝风险降低等方面成效显著。示范城市要求系统化全域推进,不仅仅体现在区域范围方面,还要体现在试点成效、显示度等多方面。

二是示范城市应更加注重问题导向。重点关注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城市内涝系统治理与极端天气城市安全韧性提升、“双碳”背景下的雨水管控与利用以及溢流污染控制等方面。

三是示范城市应更加注重立法和长效机制建设。包括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运行维护、绩效考核、投融资、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立法、长效机制等。

吕永鹏:博士,四川南充人,现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入选水业杰出青年、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计划,承担国家重大水专项等课题10余项,主参编国家标准10余项,主持长江大保护首批示范城市芜湖,国家黑臭水体治理首批示范城市马鞍山,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及示范城市上海、厦门、珠海和南平等10余座城市的技术服务项目,获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上海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1项。担任《UrbanWaterJournal》等期刊的同行评议专家、华东师范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海绵城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海绵城市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技术专家组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