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局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13:3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52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0年12月24日至25日。

  二、验收对象

  符合《通知》要求的往年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项目需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中新技术内容,并在“江苏省优质工程、省级工法及新技术应用示范管理系统”中申报2021年度验收,并按照规定上传验收资料。

  三、验收内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家形成验收组,根据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或(2017)》、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1)或(2018)》,对验收项目的工程新技术应用情况开展实地核实检查和集中评审,对工程目标项目应用新技术的整体水平做出综合评价,确定验收意见。

  四、其他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等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2.验收期间,各项目申报单位安排熟悉项目新技术应用工作的人员在现场积极配合,并提供新技术应用台账资料。

  3.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及时梳理汇总各项目《验收评审意见书》(纸质签字版)及《验收评审项目汇总表》(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上报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处。

  联系人:邵晓文;      联系电话:81822741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524号)

         附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524号.pdf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6日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