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公开】江苏浩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招管投〔2021〕4号)
发布时间:2021-11-15 13:4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宜招管投〔2021〕4号
投诉人:江苏浩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被投诉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一、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投诉事项:在2021年度宜兴市周铁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过程中,投诉人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世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已超过有效期向招标人(被投诉人)提出异议,招标人经调查驳回异议。投诉人不服向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投诉主张:按照无效证明材料对江苏世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二、 被投诉人的答辩及请求:
略(详见书面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 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略(详见书面投诉处理决定书)
四、 投诉受理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依据:
经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调查,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驳回投诉。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