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筑市场(招标投标)

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入围、投标担保和评标基准价等方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15:1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管服务中心,宜兴市招标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4号)、《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入围、投标担保和评标基准价等方法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施工招投标评标入围方法

  调整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入围方法,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少于等于20家时,采用全部入围法;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开标时在全部入围法、低价排序法、均值入围法、抽签入围法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入围方法。

  二、调整投标担保方法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的,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供投标担保,也不得限制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的方式。投标人可以在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中任选一种作为投标担保。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采用保险公司保险单方式提交的,应当满足保险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和信用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

  三、调整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中B值的抽取规则

  ABC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以下,则按下表随机确定各范围内评标价抽取个数后,抽取规定数量的评标价组成B值的抽取范围。

序号

  

范围

  

抽取个数(随机确定)

  

1

  

A值的95%-92%(含)

  

0、1、2

  

2

  

A值的92%-89%(含)

  

0、1、2

  

3

  

A值的89%-86%(含)

  

0、1、2、3

  

4

  

A值的86%-83%(含)

  

0、1、2、3

  

5

  

A值的83%-80%(含)

  

0、1、2、3

  

6

  

A值的80%-77%(含)

  

0、1、2

  

7

  

A值的77%以下

  

0、1、2

  

 

  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0%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评标时在规定的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四、调整机电安装工程、绿化工程评标基准价下浮率△和评标信用因素比例范围,增加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的下浮率△的取值范围和评标信用因素比例范围

 

  

取值范围

  

下浮率△

  

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

  

2%、3%、4%、5%、6%、7%

  

机电安装工程

  

6%、7%、8%、9%、10%、11%、12%、13%

  

绿化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机电安装专业工程招标控制价(万元)

  

绿化专业工程招标控制价(万元)

  

信用因素比例范围

  

≥5000

  

≥2000

  

5-6%

  

2000-5000

  

1000-2000

  

4-5%

  

≤2000

  

≤1000

  

3-4%

  

轨道交通主体结构工程评标信用因素比例范围为4%-6%

  

  附件下载:锡建建市〔2021〕26号-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入围、投标担保和评标基准价等方法的通知.pdf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投标担保和评标入围方法的通知》(锡建建市〔2021〕4号)同时废止。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8日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